摘要:東方泛血管器械創新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安排及注意事項
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市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管理規范》,根據《上海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2026年適用)》,組織東方泛血管器械創新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安排如下:
一、復試對象
1.調劑系統開通后,調劑報考上海理工大學東方泛血管器械創新學院085409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位),在中國研招網上接受我院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可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
2.復試名單將于復試前在本通知內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復試形式和復試內容
復試形式采取現場復試,復試筆試科目為C程序設計,復試面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綜合知識應用能力、外語能力(聽力、口語)等,請考生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三、復試安排
1、資格審查及復試面試抽簽
時間:2026年4月10日(周五)8:00至8:30
地點:上海理工大學軍工路516號校區綜合樓D區二樓206教室。
注意: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面試順序抽簽。
2、復試筆試
時間:2026年4月10日(周五)9:00-10:00
地點:上海理工大學軍工路516號校區綜合樓D區(審核通過后通知)。
注意: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筆試考場,交卷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3、復試面試
時間:2026年4月10日(周五)10:30開始
地點:上海理工大學軍工路516號校區綜合樓D區三樓,具體教室等待抽簽結果。
注意:等待面試的考生請至候考室候考,請勿在教室門口走廊逗留喧嘩。面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包括個人簡歷)進入面試考場。
四、復試所需準備資料
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打印版;
2.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下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往屆考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考生提供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6.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及復印件;
7.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8.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
9.未通過網上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須提供通過學信網在線驗證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籍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國外學歷考生必須出具教留服的認證證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驗證證明、隱瞞學籍學歷校驗信息或提交虛假驗證證明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11.注:符合教育部認可或備案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項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學校規定時間前將有關證明材料發送到我校研招辦郵箱(郵箱地址:yzb@usst.edu.cn,郵件主題:“***計劃”加分材料證明+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提交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照片,相關材料/證書掃描件),我校將在核對無誤后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加分。逾期未申請者,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權利。
以上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復試資格審查時交復試小組審驗,審驗后收取《誠信復試承諾書》原件和其他材料復印件。材料不全者,不能參加復試。
另外,請將以上紙質版材料掃描成電子版,按照上述資料列出的順序合并成一個PDF文件,PDF文件以“考生姓名+考生編號”來命名,在2026年4月9日15:00前發送至郵箱cdr0329@126.com。
五、復試成績及錄取成績
1.復試成績:
(1)復試(含筆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40分、面試60分。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確定為復試不合格且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錄取成績計算: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5%+復試成績×45%
3.錄取排名:
按照考生的錄取成績進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確定擬錄取名單。如遇錄取總成績同分,則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初試總成績亦相同時,再逐一比較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等各科目成績。
六、注意事項
1.復試當天考生憑身份證進入上海理工大學;復試結束后考生離開校園,不得在校內逗留;上海理工大學不向考生和送考人員提供機動車校內停車場地,考生自駕機動車和送考機動車不得進入上海理工大學。
2.資格審查:
學院復試小組將對考生提交的復試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復試成績。
3.復試筆試和面試:
(1)考生請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
(2)考生在考場門口須配合考務人員完成身份核驗、違禁物品檢查。
(3)筆試請攜帶鉛筆、橡皮、黑色水筆等考試用文具。
(4)除規定的考試用品外,其他隨身物品(包括手機、智能手表及手環等具有發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如有攜帶必須放在考場外指定位置。提醒:學院不負責保管考生個人物品,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5)筆試考試前,請仔細檢查試卷、答題紙,是否有錯裝、漏裝、錯印、字跡不清、破損等情況。如有,立即舉手報告,開考后不再調換試卷和答題紙。
(6)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答題。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進行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答題紙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七、咨詢和監督聯系方式
電話:021-65067001
郵箱:opic@usst.edu.cn
八、其他
學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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