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陽師范學院歷史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南陽師范學院歷史學院
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切實發揮復試在拔尖創新人才選拔中的作用,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規范實施復試管理,確保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
三、復試名單確定
1.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考試,初試成績達到歷史學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2.復試考生名單將在歷史學院官網發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
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參加復試,責任自負。
四、復試形式與內容
堅持綜合評價和以德為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察。本年度歷史學院將采用線下方式復試,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能力、外語水平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
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能力(滿分為10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外語水平(滿分為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及外語運用綜合能力。
(4)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5)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任一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歷史學院“通知公告”欄。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向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附件1),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和復印件。研招辦審核并在申請上簽署意見后由考生帶回提交給學院。
2.資格審查:
復試時將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報名信息不一致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考生須準備以下材料:
(1)準考證;
(2)身份證;
(3)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附件2);
(4)誠信承諾書(附件3)
(5)成績單(加蓋公章),
(6)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分段取得學歷者應帶齊所有畢業證書);
(7)應屆考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考生也可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潛質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畢業論文;
(9)相關科研成果;
(10)專家推薦信;
(8)-(10)為非必須項,由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交。
注:考生在復試期間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正常參加復試,后果自負。
(二)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為100分,復試考生的成績由學院專業導師組根據考生復試情況評定。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具體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 外語成績*20%+專業能力成績*60%+綜合素質成績*20%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總分/5)*60%+復試成績*40%
六、成績計算
1、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若再相同,則比較復試中綜合面試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
2、學院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后,在學院及研究生處網站公示,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同等學力人員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專業課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七、擬錄取工作
1.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原則上應根據考生參加復試專業(或研究方向)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總成績相同,按照初試總分排序;如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若再相同,則比較復試中綜合面試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戰功免初試”考生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3.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同等學力考生和“戰功免初試”考生,加試成績單科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本科)和網絡教育(本科)屆時可畢業的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我院研究生考生可錄取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附件4),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工資關系和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
八、體檢安排
考生需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進行體檢,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規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體檢。體檢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進行。
九、信息公開
我院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及其他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將在研究生處網站或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十、監督與復議
為確保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設立舉報信箱,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電子信箱:南陽師范學院紀檢委信箱:nysyjiwei@nynu.edu.cn
通訊地址:南陽市臥龍區臥龍路1638號,南陽師范學院紀委
郵 編:473061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由歷史學院負責解釋。
2.我院復試錄取辦法實行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及歷史學院網站。相關復試錄取要求請同時參照當年教育部相關規定,如本內容與國家相關政策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歷史學院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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