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慶文理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實施細則(第二批)
根據教育部、重慶市關于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以及《重慶文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規定,為確保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調劑專業、名額及條件
(一)調劑專業、名額
1.化學(專業代碼:070300)
調劑名額:15人左右
2.材料工程(專業代碼:085601)
調劑名額:35人左右
(二)調劑條件
1.符合教育部研究生調劑相關政策和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要求(https://yjszs.cqwu.edu.cn/article_411147.html)。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學科門類范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初試成績(包括初試總分和單科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限A類考生)。
5.對申請調劑考生,優先接受以下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考生調劑申請,并按考生的第一志愿初試總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接受調劑專業:化學(070300);優先級:第一順位;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及代碼:化學(0703)、材料科學與工程(0773)、環境科學與工程(0776)及其下屬各專業
接受調劑專業:化學(070300);優先級:第二順位;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及代碼:物理學(0702)、生物學(0710)、藥學(0780)及其下屬各專業
接受調劑專業:材料工程(085601);優先級:第一順位;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及代碼:材料與化工(0856)、材料科學與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及其下屬各專業
接受調劑專業:材料工程(085601);優先級:第二順位;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及代碼: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電子信息(0854)、能源動力(0858)、核科學與技術(0827)及其下屬各專業
6.已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但復試不合格的(含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外語口聽測試、總分)不得再申請調劑到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
二、調劑程序
(一)考生網上填報調劑志愿
1.請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要求填報個人調劑信息,且考生須在政策規定時間內填報調劑志愿。最終調劑申請以考生在調劑系統登記的申請為準。
2.第二批調劑系統開放時間:2026年4月10日20:00(系統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
(二)確定復試名單
網上申請調劑時間截止后,學院根據考生初試志愿、初試成績、專業背景等綜合情況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對于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三)考生確認
擬復試名單確認后,學院將向選定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中點擊“同意”,并按要求時間參加復試。逾期未確認復試通知或調劑系統中點擊“不同意”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四)公布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報學校研究生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擬復試名單將在學院官網上進行公示。
三、復試方式及內容
復試方式和內容詳見《重慶文理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學院官網查詢)。
四、復試組織與實施
(一)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學院安排,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者,視作放棄調劑復試資格。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考生調劑復試時須帶如下材料接受資格審查: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往屆考生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應屆考生提供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5.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者須提供,可在學信網打印);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如論文、獲獎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應主動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擬錄取考生須在報到前提交重慶文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樣表下載地址:https://yjszs.cqwu.edu.cn/);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復試。
(二)復試繳費
根據《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重慶市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3〕310號)要求,每生每項50元,共計150元/生(同等學力加試考生繳納250元/生)。考生繳費網址:https://pay.cqwu.edu.cn/。我校復試期間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到學院指定的候考地點按要求參加復試,具體流程由學院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規定“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結合實際,我校體檢擬安排在新生入學后進行。
五、復試成績及擬錄取
(一)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40%+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4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20%。
2. 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擬錄取
以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之和作為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差額選拔錄取。若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則按綜合成績排名順位遞補。
1.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50%
2.不予錄取的情形
(1)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
(2)未參加復試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復試筆試、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總分任何一項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三)公示
研究生處將各招生專業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zs.cqwu.edu.cn/)公示10個工作日。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地址: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重慶文理學院紅河校區A區材料科技樓306辦公室;
電話:18223263875;
郵箱:279966739@qq.com。
七、監督與投訴
學校紀委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并受理對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人員違規違紀問題的舉報。受理舉報郵箱:jjb@cqwu.net,受理舉報電話:023-49891717。
八、其他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照《重慶文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執行。
重慶文理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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