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臺州學院外國語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等文件精神及上級部門關于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臺州學院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三、復試工作
(一)招生計劃
類別代碼、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名稱 | 學習方式 |
0551 翻譯 | 055101英語筆譯 | 全日制 |
0451 學科教學 | 045108 學科教學(英語) | 全日制 |
(二)復試名單確定
1. 復試分數線根據國家教育部確定的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A類考生基本要求執行,復試考生名單按一志愿優先原則確定。
2. 以考生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3.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120%的專業(領域)按實際上線考生組織復試。
4. 學院復試考生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審核、研究生院確認后,在學院網站公布,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和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未經公布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三)復試資格審查
1. 復試前,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按照教育部規定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2.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3.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4. 考生資格審查、政審資料和其他材料在復試前以電子版形式提交(具體要求和提交方式見學校研招網通知,https://yzw.tzc.edu.cn)。
(四)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為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為線上面試。
(五)復試內容和要求
1. 每位考生復試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 復試內容
英語筆譯專業復試內容包含以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不計分數)
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面試考核過程中與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能力考核(占40%)
以隨機抽題的方式,通過漢英、英漢視譯, 考查考生的翻譯基礎知識和翻譯實踐能力。參考用書參照:https://yzw.tzc.edu.cn/info/1018/2833.htm。
(3)英語能力考核(占30%)
以英語對話交流的方式,考查考生聽、說等英語語言素養。
(4)綜合素質考核(占30%)
以隨機抽題的方式,考查考生對國家重大發展問題的理解能力,在英語筆譯領域的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以及工作(學習)表現、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心理健康、協作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等方面。
學科教學(英語)專業復試內容包含以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不計分數)
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面試考核過程中與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能力考核(占50%)
以隨機抽題的方式,考查考生的語言學和二語習得基礎知識。參考用書參照:https://yzw.tzc.edu.cn/info/1018/2833.htm。
(3)英語能力考核(占10%)
以對話交流的方式,考查考生聽、說等英語語言素養。
(4)綜合素質考核(占40%)
以隨機抽題的方式,考查考生對國家重大發展問題的理解能力,在學科教學領域的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以及工作(學習)表現、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心理健康、協作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等方面。
四、調劑工作
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學校和學院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相關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原則上,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英語筆譯專業相同相近專業為以下專業:
學科代碼:055101 學科名稱:英語筆譯
學科代碼:055102 學科名稱:英語口譯
學科代碼:050201 學科名稱:英語語言文學
學科代碼:050211 學科名稱: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學科教學(英語)專業相同相近專業為以下專業:
學科代碼:045108 學科名稱:學科教學(英語)
學科代碼:045115 學科名稱:小學教育(英語方向)
學科代碼:050201 學科名稱:英語語言文學
學科代碼:050211 學科名稱: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學科代碼:040102 學科名稱:課程與教學論(英語教育方向)
0451教育一級學科內各方向。
(二)調劑工作要求
1. 我院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 每次開放調劑服務系統持續時間不少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若仍未有明確受理意見的,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3. 考生初試成績作為擇優遴選的依據。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均不作為遴選依據。
(三)調劑工作程序
我院調劑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學院網站公布調劑方案。
2. 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3. 接收復試通知。按照要求確定參加調劑復試考生人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確認。
4. 通過復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要求參加調劑復試。
5. 確認“擬錄取”。復試結束后,我院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擬錄取”,確認錄取后不得更改。
五、錄取工作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各招生專業(領域)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必須優先錄取,剩余招生計劃再用于調劑考生錄取。復試結束后,擬錄取名單統一公示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綜合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綜合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綜合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5)×60%+復試成績(百分制)×40%。
(二)錄取規則
學院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1. 各專業按招生計劃數,對一志愿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 一志愿錄取名額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對復試合格調劑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因招生計劃追加或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若補錄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的擬錄取通知,不予錄取。
3. 英語筆譯專業一志愿考生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翻譯基礎(英語)成績、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成績、翻譯碩士(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調劑考生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業務課二成績、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 學科教學(英語)一志愿考生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教育研究方法成績、英語語言學基礎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調劑考生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業務課二成績、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研究生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院將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四)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到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在規定時間內將電子版體檢報告發送至擬錄取學院指定郵箱,紙質版體檢報告于4月28日之前寄送到擬錄取學院。經校醫院組織鑒定,體檢合格者予以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或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者,取消擬錄取資格。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我院聯系。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入學資格
1. 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2. 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
3. 未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
4. 在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法律法規;
5.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
(六)其他要求
1. 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在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2.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 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參照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相關辦法實施。
4. 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咨詢及申訴方式
1. 咨詢方式:
臺州學院外國語學院辦公室
電話:0576-85137057
聯系郵箱:wyxyyjs@tzc.edu.cn
2. 申訴方式:
臺州學院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紀律監督小組
電話:0576-85139061
附件【臺州學院外國語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docx】已下載1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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