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商學院文法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市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和《上海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上海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方案》等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一)堅持立德樹人。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確保質量、按需招生、擇優選拔、寧缺毋濫。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負責組織和協調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選拔工作,并對本學院的招生工作結果負責。
(四)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并根據有關規定對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三、復試方式、時間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時間
1.一志愿復試
報考專業
復試形式
復試地點
復試時間
聯系方式
社會工作
現場復試
上海商學院
中山西路校
區綜合樓205
教室(中山西
路2271號)
2026年3月24日
13:00-16:00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
021-67190375
2.調劑復試
調劑復試采取遠程網絡復試,調劑考生復試于4月8日正式開始,4月28日前完成。
學院后續將按規定公布調劑細則和相關通知。
(二)差額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考生一般不少于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包括:
(1)專業綜合能力
(2)英語口語與聽力
復試參考書目:
(1)《社會工作概論》(第四版),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10月;
(2)《社會工作實務手冊》(第二版),朱眉華、文軍,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2月。
2.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程序
復試開始前由學院工作人員完成考生“兩識別”“四比對”資格審查與身份認證。
(一)考生資料準備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若遺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2.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后手寫簽名。
4.學籍學歷證明: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已畢業者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供相關成績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①符合教育部招生規定中加分政策的證明材料。
②考生一志愿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需提前準備“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③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的復試材料提交要求、報到時間、面試時間等詳見后續文法學院網站(https://wfxy.sbs.edu.cn/)通知。
(二)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要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成立復試小組
按照專業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教師組成,設組長一人。
(四)紀律教育和復試監管
在復試考試前,應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采用遠程網絡復試的,在考生復試過程中要求考生按規定開啟攝像設備,利用“雙機位”進行網上巡視監控。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復試期間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五、加分政策
初試加分嚴格按照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文件執行。
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資格審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錄取工作
(一)總成績=折算成100 分的初試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經學校核實無誤后給予認定。
(三)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試違紀、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當招生專業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同分并列的情況,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當總成績相同,復試成績高者,名次前列;當總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同者,專業課1成績高者,名次前列。
(五)擬錄取名單向社會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現和品德情況,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錄取考生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
七、違規處理
(一)考生應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則。考生在本人復試結束后,全校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對違反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學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三)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八、監督復議
對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進行處理,涉及復試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由校紀檢監察機構處理。
研究生處聯系電話:021-64163253; 校紀檢監察機構聯系電話:021-67105467。
九、其它
本方案由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十、聯系方式
社會工作專碩
聯系電話:021-67190375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郵箱:wfxy20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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