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閩江學院新華都商學院2025年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實施細則,其中詳細介紹了招生計劃、復試比例及復試對象、復試時間等相關內容,考生們趕緊來了解一下吧。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和《閩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閩院研〔2024〕15號)等文件精神,遵照《閩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經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本復試調劑錄取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
專業學位類別(代碼) | 學制(年) | 學習方式 | 招生計劃(人) | 備注 |
125100 | 3 | 全日制 | 30 | |
125100 | 3 | 非全日制 | 86 | |
125100 | 3 | 非全日制 | 2 | 立功表彰免初試 |
二、復試比例及復試對象
1.復試比例:我院第一志愿先行開展復試,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差額比例為1:1.2。最低分數如有多名同分考生,同分考生均進入復試;第一志愿生源不足1:1.2,全部進入復試;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若有缺額,我院將開展調劑,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具體見我院網站發布的各批次調劑公告)。
2.初試成績符合2025年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線要求的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詳見我院網頁:http://www.nbs.edu.cn/zxgg_3554/list.htm。
3.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上接到我院發出復試調劑通知并同意接受復試調劑的考生。
三、復試時間
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復試時間:(網絡遠程復試演練時間定于2025年3月29日9:00—12:00)正式復試時間定于2025年3月30日9:00開始,考生須提前半個小時候考。
參加調劑的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錯過復試時間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考生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交資格審查和能力證明材料,必須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材料原件于入學復查時再核對。
1.資格審核材料清單
(1)身份證明及準考證材料:
①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照片。
②準考證掃描件/照片。
(2)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①往屆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文件及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照片。
②國外獲得學歷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和《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確認書》(附件2)掃描件。
(4)《閩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附件3)掃描件,需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5)閩江學院2025年碩士生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掃描件(僅針對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見附件4);
附件表格下載:https://yjs.mju.edu.cn/5601/list.htm
(6)其他相關材料(若有):
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提供立功表彰證明材料(通過審核后按“考生資格審查”要求提交材料,并參加復試),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7)個人簡歷(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請以“25全或25非全+考生編號(15位)+姓名”命名)。
2.重要事項
(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當年入學之日前可畢業本科生應交驗成績單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屆時可畢業證明,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境外攻讀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提交個人承諾書,知曉應在當年入學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方可參加復試。對持不合格證件、復試材料不全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其中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暫時無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諾,并于復試成績和錄取意見公布后7日內提交。
請考生將以上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按順序合成1個PDF文件(文件名:25全或25非全+考生編號(15位)+考生姓名),并將該文件在3月27日15點前發送至郵箱(新華都商學院官網查詢復試名單,序號1-56發送至:849916836@qq.com、初試排名序號57-113發送至:wangxuelian@mju.edu.cn),郵件主題命名為“25全或25非全+考生姓名+資格審查材料”。
五、復試形式及相關要求
(方式一:線上面試)
1.復試形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考生機位要求:雙機位。
2.復試平臺:我院使用“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作為碩士研究生遠程復試主平臺,(考生系統登錄地址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學信網賬號登錄)。騰訊會議系統為備用系統(下載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請各位考生提前下載好相關軟件。
3.雙機位要求如下:“第一機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要求清晰拍攝到完整的考試桌面和考生上半身(考生須正對第一機位攝像頭,坐姿端正,保證視頻清晰呈現面部和手部圖像,不戴口罩、耳機,頭發不得遮擋面部,露出雙耳),考生將手放置于桌面上,考試桌面、考生上半身和雙手在面試全程均處于攝像頭視野范圍內,不得離開。“第二機位”用于采集考生所處的環境(從考生后方45度拍攝,保障考生端考試屏幕能清晰可見),要開啟靜音模式,要求能夠監控考生的周邊情況以及“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要求第一機位和第二機位視野交叉形成360度監控視野。
4.復試場所要求為獨立、安靜的空間同時具備穩定的寬帶或者網絡,并保證該網絡在復試時間段僅考生本人使用。復試設備盡量通過有線寬帶接入互聯網,多人共用無線網絡可能造成遠程復試音頻、視頻卡頓甚至斷線。復試期間,要求考生桌面整潔,無其他與考試不相關的物品。
5.建議考生盡可能使用電腦(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電腦+外置攝像、麥克風設備)作為“第一機位”復試設備,使用智能手機作為“第二機位”復試場地監控設備。無論使用電腦還是手機,必須保證攝像頭拍攝的畫面清晰可見;建議使用三腳架、自拍桿等用于固定手機。
6.若家庭不具備獨立、安靜的考試環境或者沒有網絡條件,達不到遠程復試的要求,請自行安排有穩定寬帶且安靜、獨立的場所參加考試。不得選擇網吧、商場、廣場等影響音視頻效果和有損復試嚴肅性的場所。面試所需的電腦、手機等軟硬件設備均由考生自行準備。
7.在復試過程中,請考生嚴格按照面試組長和助理的要求,進行面試。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考生應自覺遵守《閩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和《閩江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確認書》,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嚴禁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嚴禁使用AI技術作弊,若有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8.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復試流程等具體要求詳見《閩江學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考生版)》https://yjs.mju.edu.cn/2025/0311/c5545a196392/page.htm。請考生提前準備好遠程復試所需的軟硬件設備,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復試前按復試小組通知要求進行網絡遠程復試演練,以確保復試正常進行。
9.若復試過程中出現意外斷網等情況,須立即向我院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反映。
(方式二:現場筆試,僅針對同等學力考生)
根據學校要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需另外進行2門科目的筆試加試。一志愿同等學力考生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信息詳見下表。調劑批次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我院后續調劑公告。
六、復試內容和復試權重及總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科目單科分數如下:專業及綜合素質100分,英語(聽力、口語)100分,思想政治理論100分。其中專業及綜合素質,英語(聽力、口語)均按去除單項最高分與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思想政治理論按評委所給分數取平均分。
復試成績=專業及綜合素質成績×60%+英語(聽力、口語)×2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20%。
復試主要內容如下:
(1)專業及綜合素質(面試):重點考察考生專業理論知識與實踐應用能力,包括對學科前沿動態的認知、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在本領域的發展潛力;評估其創新精神與能力、學術研究能力及科研成果積累;綜合考察考生參與科研實踐、創新創業、學科競賽及社會實踐情況,同時測評其邏輯思維、責任意識、協作精神、心理素質、人文素養、舉止禮儀與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英語(聽力、口語):考察考生英語的應用能力、口語表達的掌握程度和熟練程度。
(3)思想政治理論(面試)。
(4)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何一門加試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全程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考核,面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筆試成績為卷面成績。我院將在考官復試現場全程錄音錄像,留檔備查。
3.每個考生總計面試時長一般為20分鐘左右。
4.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分別為40%和60%。總成績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復試成績、錄取成績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閩江學院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核表》須如實填寫完整并用信封密封完好,最遲在復試成績和錄取意見公示之日起一周內通過“順豐快遞”郵寄到我院(郵寄聯系方式見下文第十二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調劑
若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仍有計劃缺額,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調劑考生的復試形式、資格審核、復試內容、復試權重、總成績計算方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與第一志愿考生執行同一標準。
(一)調劑對象
1.符合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報考條件,且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A類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二)調劑程序
符合我院接收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入我院招生名額尚有缺額的專業進行復試,具體程序如下:
1.我院所有調劑工作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所有調劑考生須在調劑系統開通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網址為:https://yz.chsi.com.cn/yztj/),根據我院公布的缺額信息填報調劑志愿。我院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詳見后續調劑公告,請有意調劑我院的考生在公告時間范圍內及時填報調劑申請。
2.我院將于調劑窗口關閉后審核調劑申請,并陸續在調劑系統中給符合調劑要求和遴選規則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請考生務必在收到復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回復是否參加復試,未及時確認的考生,我院將通過電話方式與考生確認,仍聯系不上并逾期未回復視為放棄此次復試資格。
3.我院將在學院網站公布調劑考生名單,未入選考生不另行通知。
4.所有填報我院調劑志愿的考生,在調劑志愿鎖定時間內,我院均不辦理解鎖事宜。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自動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若調劑考生流失導致我院招生專業仍有缺額,我院將按調劑要求和遴選規則在調劑系統的備選考生庫中繼續遴選考生。
6.已參加本學院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再申請我院調劑。
7.通過復試擬錄取的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考生須在4小時內進行網上“待錄取”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我院將通過電話方式與考生確認,仍聯系不上并逾期未回復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擬錄取資格。考生須謹慎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鎖。
(三)調劑規則
1.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調劑志愿。
2.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按照調劑程序進行申請。
3.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九、體檢
1.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報告必須有總檢醫生結論和簽名,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并將體檢報告在擬錄取結果公示之日起兩周內寄到我院(郵寄聯系方式見下文第十二條),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肝功能、血常規、尿常規、胸片、心電圖。
2.體檢合格要求將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我院招生專業實際情況處理。
3.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或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十、錄取辦法
復試結束后,復試結果會在我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三個工作日。
1.按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根據本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先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生源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從調劑生源中,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復試成績高分者;總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者,優先錄取專業及綜合素質成績高分者。
2.若擬錄取考生中有自動放棄的,按考生總成績順序依次遞補擬錄取。
3.復試成績不合格(不足60分)、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考試違紀、資格審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擬錄取名單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未通過者,無論最終復試成績高低,一律不予錄取。
4.考生復試成績和錄取意見公示之日起一周內通過“順豐快遞”郵寄《閩江學院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核表》。
5.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接到調檔函后,交給本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并按時完成調檔手續(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其中往屆生應按要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如不能按期將人事檔案調寄至學校的,填寫《暫緩調檔證明》,須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為所在學院黨委)出具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檔案不能及時調寄的原因和擬寄出日期(寄達時間不得超過錄取當年8月1日),否則不予錄取。
6.擬錄取為非全日制定向就業的考生應于復試成績和錄取意見公示之日起一周內,將簽訂好的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寄達新華都商學院。協議書上的定向就業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定向就業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如需查看附件,請見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http://www.nbs.edu.cn/2025/0326/c3554a19740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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