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2026年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規范開展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全力確保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復試形式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
復試地點:天津財經大學珠江道校區
三、復試工作組織
商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負責對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工作,下設命題專家組、考務工作組、復試專家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監督檢查組。各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
1.命題專家組:開展復試試題的命制,并按照要求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2.考務工作組:負責復試考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落實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務工作。
3.面試專家組:根據本專業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個面試專家組,每個組由不少于5人組成(其中研究生指導教師不少于3人)。復試專家組設組長1名,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任教師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另配備秘書1-2人,負責審核并確認考生身份、記錄復試情況等。
4.技術保障組:做好復試設備的保障工作,調試復試所用硬件和軟件。
5.后勤保障組:做好復試場地、辦公用品的保障工作,對復試場所按照要求定期進行清潔、消毒。
6.監督檢查組由商學院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委員為組員,做好復試錄取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要嚴格進行考生資格審查。考生應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若身份證丟失,須提交臨時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學歷學籍材料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打印紙質版,手寫簽名)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材料(《天津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政審表》(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
(7)外語水平證明、發表論文、專利、各項獲獎證書等
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需在復試前按照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具體方式請關注MBA教育中心網站相關通知。
五、復試方式和復試內容
(一)復試方式
1.復試方式: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
2.復試時間:2026年3月中下旬,具體復試時間、安排及要求請關注商學院MBA教育中心網站相關通知。
3.復試地點:天津財經大學珠江道校區
4.復試費用
繳費標準及方式:依據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復試費90元/生。通過我校校園統一支付平臺進行繳費。具體方式請關注MBA教育中心相關通知。
(二)復試組成
1.復試由專業綜合能力(含筆試和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含聽力、口語)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組成。
(1)專業綜合能力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
③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④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⑤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⑥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志愿服務等)情況或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⑦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
⑧人文素養、心理健康、表達能力、舉止及儀態等。
(2)外語聽說能力重點測試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是否具備基本聽說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環節,核查考生《天津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政審表》,并從政治態度、理想信念、社會責任、法治觀念等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核,當場給出是否合格評價。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時間為每門2個小時,滿分各為100分。
2.復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環節采用閉卷形式,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專業綜合能力,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環節考察考生管理理論與實務、綜合素質、外語聽說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面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每個考生復試時長一般為20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綜合能力80分,外語聽說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為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之和,折算百分制。
2.現場復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面試成績為80分、外語聽說能力成績為20分。
復試成績為筆試、綜合面試及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之和,折算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現場復試成績折算百分制計算公式:
復試成績(100分)=[筆試成績(100分)+綜合面試成績(80分)+外語聽說能力成績(20分)]÷2
六、考生復試紀律及要求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信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巹t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我校認為有必要時,經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同意,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七、錄取總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八、錄取規則
一志愿考生按研究方向依據總成績分別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在總成績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較如下成績項:復試成績總分,初試成績總分,初試外國語科成績。若考生初試外國語科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報請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議。
九、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原文鏈接:https://mba.tjufe.edu.cn/info/1033/19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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