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26年(一志愿)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
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學(120200)、應用經濟學(020200)、金融(025100)、會計(125300)專業考生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3月27日(周五)上午8:30-11:30
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專業考生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3月28日(周六)上午8:30-11:30
考生應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交驗以下證件證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紙上,原件復試時查驗),若丟失請到戶口所在地區的公安機關出具帶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證明,照片上蓋有公安局戶籍科的公章。
(2)初試準考證。要求準考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學生證照片與考生本人必須一致。
(3)往屆生: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1份。應屆生:學生證復印件1份(照片頁和注冊頁在同一頁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以上考生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原件。在線驗證具體申請步驟見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視同原件)。
(5)同等學力考生(除報考MBA、MPA專業)提交補修大學本科培養方案規定全部學位課的成績單1份(需加蓋補修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及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復印件1份。
(6)華北電力大學2026年碩士生入學考試政審表。
(7)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1份,并提交書面申請。
(8)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1份。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注:《入伍通知書》無效)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1份。
(10)非定向考生申請調劑到非全日制,還須提交“調劑申請書和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提前準備相關材料。根據我校規定,資格審查時要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和有效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4月15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復試費100元,繳費流程詳見附件《2026年研究生復試系統繳費說明》,繳費過程中如有疑問聯系我校研招辦010-61773961。
3.相關說明
(1)未按時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2)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3)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4.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組織,具體要求見后期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上的后續通知。研究生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復試的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考生根據我院2026年復試基本程序及時間安排參加復試。
1.專業課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2小時。
(1)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學(120200)、應用經濟學(020200)、金融(025100)、會計(125300)的考生專業課筆試,滿分120分。考試時間:3月27日(周五)下午13:30-15:30;
(2)會計(125300)的考生必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3月27日(周五)下午16:30-18:30;
(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的考生專業課筆試,滿分120分。考試時間:3月28日(周六)下午13:30-15:30;
(4)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的考生必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3月28日(周六)下午16:30-18:30。
具體地點安排見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后續通知(網址:https://business.ncepu.edu.cn/)。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1)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學(120200)、應用經濟學(020200)、金融(025100)、會計(125300)專業的考生綜合面試時間:3月28日(周六)全天,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見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通知(網址:https://business.ncepu.edu.cn/)。
(2)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專業的考生綜合面試時間:3月29日(周日)全天,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見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后續通知(網址:https://business.ncepu.edu.cn/)。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30分。
所有專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綜合面試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見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通知(網址:https://business.ncepu.edu.cn/)。
注:符合要求進入復試的考生后續請注意查收短信通知,及時加入QQ復試群。
三、綜合面試小組名稱及面試時間安排
詳情請查看原文鏈接。
四、綜合面試工作細則及評分細則,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組織形式及評分細則
1.指導思想
結合政治思想表現、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和擇優錄取,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
要求:面試組教師提出的問題要客觀,要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不僅對專業知識、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還要對其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評價。
2.組織形式
綜合面試:按照學位類別設立面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教師組成,另每組配秘書1名。
專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綜合面試組內一起測試。
流程:
(1)考生中文個人陳述
(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3)綜合面試
3.評價標準
(1)綜合面試:滿分100分,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綜合面試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從面試試題庫隨機抽取一套客觀題目進行回答,該部分滿分40分,二是復試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現場提問,該部分滿分為60分。面試老師根據學生回答問題的情況,對抽簽問題和現場提問問題的回答分別進行打分,然后匯總為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面試的最終成績為各個老師給出的總成績取平均數。現場提問的若干個問題,由面試教師根據各專業培養特點和培養目標,提問的問題應能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人文素養、心理承受能力、事業心、責任感、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
(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30分。
學院建立了英文主題詞詞庫,考生抽簽決定提問的主題詞,測試老師圍繞主題詞進行提問,和考生進行口語對話,測試考生的聽力及口語水平。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最終成績為各個老師給出的成績的平均數。
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核放在綜合面試中進行。在此環節中,復試小組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況進行了解,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并填寫在復試情況登記表中。復試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全部復試結束后,由研究生院將錄音和錄像文件電子版存檔備案。
4.注意事項
(1)復試小組在復試前需要對考生本人、考生身份證、初試準考證進行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復試過程要規范管理,采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面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3)學院以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學院網站、電話、QQ、短信、電子郵件等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本人承擔。
(4)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材料,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禁止將復試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
五、錄取
1.成績的使用
(1)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即: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對于會計(125300)、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專業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百分)*25%(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的不予錄取(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130分的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何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5)考生必須參加所有復試內容,任何一項不參加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2.錄取辦法
(1)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學院對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報考考生和調劑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學院各學科專業規模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如果考生入學總成績出現同分的情況,則按初試總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初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如果考生入學總成績和初試總成績都同分,則按初試的數學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初試數學成績高的考生;如果入學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初試數學成績都同分,則按初試的英語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初試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2)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增加招生指標情況的,從候補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3)對于“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錄取漢族考生人數不超過該計劃招生總規模的20%。
(4)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審核通過免初試考生,復試合格即擬錄取。
(5)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其他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原文鏈接:https://business.ncepu.edu.cn/zsjy/sss1/6a2c31618428463182b5ed1c95054bb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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