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科技大學管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2026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
二、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擔任主任,學位點負責人、紀委書記等組成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學院復試工作。
按學科專業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小組,成員由學院領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碩士生導師代表等部分人員組成。每組不少于5人,設組長1人,另配秘書1人。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須具備較高外語口語水平及聽力測試能力。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1.各專業復試分數線按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
2.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為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按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總分降3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5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0分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
(二)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考生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
3.《浙江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4.學歷證明資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畢業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26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學院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符合學院報考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學本科結業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證書原件。
5.其他資料。
所有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加分項目和政策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分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院將按要求進行審核。
(四)復試時間、形式及內容
我院一志愿復試工作一般于4月3日前完成,調劑復試工作一般于4月19日之前完成(調劑服務系統開放時間為4月8日)。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通過學院官網發布。
會計與工程管理專業現場復試(地點:安吉校區),應用統計與國際商務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綜合面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等情況。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專業課測試:根據已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課測試。在命題過程中,根據復試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并根據時間安排確定相應的題量。若組織一次復試未能完成招生計劃,不同批次的復試要求使用不同試題,并注意不同試題之間公正及公平性。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4.報考會計、工程管理專業的考生,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以上4個環節考核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5.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的專業課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
(五)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會計、工程管理專業考生: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40%+思想政治理論×10%+專業課測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
其他專業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50%+專業課測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
會計、工程管理專業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
其他專業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應急處置。學院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處置碩士研究生復試中的突發事件,嚴格落實好各項防護和保障措施。
(七)復查工作。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請考生關注學院官方網站公布的調劑公告。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A類考生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該7個專業學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調劑程序
我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我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我院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
考生登錄網上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申請。學院通過網上調劑系統,篩選并確定擬復試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批后向考生發復試通知,同時學院須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相關安排等信息。考生網上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后進入復試環節。學院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組織進行復試。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根據初試、復試折算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存在同分情況,則按初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核查屬實的,不予錄取。
3.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錄取。一志愿考生錄取完畢后,空余的名額方可用于調劑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4.若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5.調劑考生已通過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聯系且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二)錄取工作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考生須按要求進行體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等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批準。擬錄取名單在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等。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學校嚴格按照規定,將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
六、監督工作
(一)實行責任分工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紀委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根據工作安排,選派專門人員進行復試現場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院及時對外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
(四)學院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確保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
原文鏈接:https://som.zust.edu.cn/info/1018/56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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