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島理工大學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我院成立由學院院長、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學科專業帶頭人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在工作小組指導下,成立相應學科(專業類別)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實行組長負責制,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結合復試方式,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小組負責組織考生的資格審查、專業課測試、英語聽說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二、工作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建設,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科學。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滿足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中的A類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2.我院同一專業同一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執行統一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其他學術要求。
3.報名我院“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
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總分≥123 |
125601 | 工程管理 | 總分≥125 |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在青島理工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s://yjsgl.qut.edu.cn/pp/#/examinee/master/user/44303/login)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應屆考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自考生提供相應自考證明材料)、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應屆生還需提供大學本科蓋章成績單或自考成績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學歷(學籍)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
學院將根據復試名單安排專人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入學后對錄取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再次審核,對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入學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加分及審核政策根據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附件3)執行。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2026年所有學科(專業類別)一志愿采用現場復試方式,調劑志愿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1.一志愿考生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筆試考試、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
(1)筆試考試:專業課、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筆試時間均為60分鐘,每門滿分100分)。
專業課: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類別)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涵蓋所在學科(專業類別)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考試科目以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大綱為準,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理論:僅面向工程管理碩士,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形式為筆試。
(2)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素質等綜合素養,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成績計入復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按“復試小組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計算考生專業綜合面試成績;計算后的成績,須由面試小組所有成員簽名確認。采取多組復試的專業,同一學科(專業類別)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統一,并制訂相應導師評分的管理辦法盡量消除組間分數差異,以保障各組成績的科學性、有效性、公平性。
(3)英語聽說測試(滿分100分)
英語聽說測試與專業綜合面試同時進行,由各學科組成專門的英語能力測試小組單獨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考生英語能力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考前由命題小組準備若干套試題,考生隨機抽取測試試題并以英語對話的形式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應試題目使用后即時更換。英語聽說測試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學院黨委書記負責組織具有學生工作和心理咨詢工作經驗的教師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考核時應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將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2.調劑志愿考生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學院將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
(1)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類別)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專業類別)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同時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素質等綜合素養。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測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按“復試小組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計算考生專業綜合面試成績;計算后的成績,由面試小組所有成員簽名確認。
(2)英語聽說測試(滿分100分)
英語聽說測試與專業綜合面試同時進行,由各學科組成專門的英語能力測試小組單獨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考生英語能力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考前由命題小組準備若干套試題,考生隨機抽取測試試題并以英語對話的形式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應試題目使用后即時更換。英語聽說測試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學院黨委書記負責組織具有學生工作和心理咨詢工作經驗的教師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考核時應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將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4)筆試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每門滿分100分)。
思想政治理論:僅工程管理碩士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以學院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形式為筆試。
網絡遠程復試筆試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載《青島理工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答題模板(A4紙張)》(附件4)并打印,筆試答卷提交按《青島理工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附件5)執行。
復試全流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需嚴格密封,由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人、紀檢監察人員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四)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安排
報到時間:3月21日,上午9:30-11:30
報到地點:黃島校區C2-3樓518室
考生現場復試時須攜帶資格審查原件(同上傳至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中材料一致),接受工作人員線下審核。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僅對工程管理專業):3月21日14:30-15:30,地點:黃島校區一號教學樓B333。
專業課筆試時間:3月21日16:00-17:00
專業課筆試地點:黃島校區1號教學樓。B331:環境工程(專業學位)、環境科學與工程、材料與化工(專業學位);B332:人工環境工程(專業學位)、能源動力;B333: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面試時間:
3月22日8:30-14:00
面試地點:黃島校區1號教學樓。B425:環境工程(專業學位)、環境科學與工程、材料與化工(專業學位);B426:人工環境工程(專業學位)、能源動力;B430: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專業學位)、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候考室統一安排在1號教學樓B421教室,請同學們在候考室等待,不要在走廊上大聲喧嘩。
調劑考生: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復試時間根據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時間確定并提前公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防范考試作弊(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青島理工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操作指南》),保證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公平一致。
(五)體檢
在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醫院組織,具體安排詳見入學指南,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不參加體檢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我校只接收英語語種調劑,調劑考生和一志愿上線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學科(專業類別)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規定的調劑相關要求(附件6)。
2.初試成績滿足教育部2026年“國家分數線”中的A類考生成績基本要求(單科、總分)。
3.原報考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
4.原初試科目與我校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我校招生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統一命題科目數學、英語之間的調劑規則以調劑復試工作方案為準。
(二)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志愿的提交,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經招生委員會審核后由學院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生務必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考生如在鎖定時間結束后仍未收到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錄取
(一)成績計算
1.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復試筆試成績(4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50%)、英語聽說測試成績(10%)按權重相加之和組成。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4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50%+英語聽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0%。
其中:工程管理專業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25%+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5%+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50%+英語聽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0%。
2.調劑考生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90%+英語聽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0%
其中:工程管理專業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2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70%+英語聽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0%。
3.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錄取總成績
錄取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折合初試成績(滿分100分)×60%+復試成績(滿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試成績=(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分
(二)錄取總成績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學科(專業類別)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調劑考生要根據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序,依次錄取。
同一學科專業同一復試批次的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免初試考生:僅計算復試成績,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錄取時,若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優先考慮。
2.各專業考生錄取總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排序,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計劃調整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3.非全日制擬錄取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青島理工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樣本)》(附件7),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所有擬錄取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放棄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校從參加同一批次復試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順序擬錄取。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認真落實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監督制度
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復試錄取全過程管理。在復試過程中,學校派出督查工作組對學院復試組織情況、復試各個環節進行督導檢查。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和研究生處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工作,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復試錄取工作人員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對違規違紀違法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各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舉報受理電話及郵箱:
紀檢監察部門: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開制度
學院制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名稱、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四)回避制度
學校參與考試招生相關工作的人員,如本人報名參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應主動向學校申請全程回避;如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者報名的,應主動向學校申請在影響保密、公平的必要環節和特定工作時期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的應主動報備,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其本人或直系親屬、其他利益相關者報名本校研究生考試招生的,應主動向學校報備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本校的,應主動報備,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對未按規定報備或回避的相關工作人員,應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五)復議制度
考生認為學院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規定的,可向學院或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對投訴和舉報反映的問題,學校和學院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答復。
本方案由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hjxy.qut.edu.cn/info/1009/74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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