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MPA)復試細則及安排,其中介紹了復試名單、招生計劃、復試內容及成績等,報考了2025年河海大學MPA的同學趕緊來看一看吧。
根據《河海大學 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要求,結合公共管理學院實際情況,現就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請參見公共管理學院網站公示名單(網址:https://ggy.hhu.edu.cn/2025/0316/c12384a299611/page.htm)。
二、招生計劃
|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統考計劃 |
| 1 | 125200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200 |
三、資格審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取得復試資格。提交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學院在復試報到時核驗考生以下材料:
1.復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下載打印,本人手寫簽名及日期)。
2.本人初試準考證(“中國研招網”下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1)應屆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冊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本科生,提供相應的國(境)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和成績證明等證明材料。
(3)未取得畢業證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于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提供省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如蓋章的成績單、屆時能夠畢業的證明原件)。
(4)往屆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高職高專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書。
(5)因姓名變更或證件號碼變更導致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者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6)暫時無法提供學籍學歷證件和認證報告的考生,請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7:00 前補驗原件。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7.考生大學階段歷年學習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者檔案部門出具蓋章)。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請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復試內容及成績
1.復試內容及分值構成
復試內容由四部分組成,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業務、素質、能力)筆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面試,復試成績滿分 200 分。
(1)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閉卷)滿分40 分,考試參考范圍見:網址 https://ggy.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18/6f/0b053fc94cbab0f76859a807cec8/ec69afc9-66f1-431d-afc5-caa47fda90a6.pdf
(2)專業(業務、素質、能力)筆試(開卷)滿分40 分,考查范圍:考生運用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分析當前我國公共管理實踐領域內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考生可帶相關紙質材料,禁止攜帶筆記本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或通訊工具。
(3)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 分,重點考查考生對外語知識的掌握和表達能力。
(4)綜合面試滿分 100 分,60 分為及格分。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價值取向和職業道德、表達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自控及心理成熟、儀表舉止等。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見《河海大學 2025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形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2 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 100 分,60 分為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復試成績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部分內容考核成績之和。任一部分缺考、綜合面試成績不及格、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均視同復試成績不合格。
(2)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計算所得(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復試安排
1.報到安排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報到時間 | 報到地點 |
| 125200 | 公共管理(MPA) | 2025 年 3 月 21 日 下午 13:00—17:00 | 厚學樓208 |
2.專業課筆試安排
(1)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時間:2025 年 3 月 21 日18:30-19:30
(2)專業(業務、素質、能力)筆試
時間:2025 年 3 月 21 日19:40-20:40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專業(業務、素質、能力)筆試地點:河海大學江寧校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具體考場安排請于 2025 年 3 月20 日登錄河海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查看。
3.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面試安排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綜合面試同考場進行,具體分組安排見報到候考時通知。考生測試及面試順序由考前抽簽確定。請考生面試當天提前1 小時至候考室等候抽簽。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測試及面試時間 | 測試及面試地點 |
| 125200 | 公共管理 (MPA) | 2025 年 3 月 23 日 9:00 開始 | 厚學樓2 樓各考場 |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試材料:
| 提交材料 | 份數 | 備注 |
| 各類獲獎證書或獎狀 | 1 | 復印件請按順序裝訂成冊,面試時帶入考場提交考官 |
| 大學階段學習成績證明 | 1 | |
| 已發表的相關學術論文、調研報告等 | 1 | |
| 各類證書(英語四六級或成績證明、計算機等級考試、各類競賽等) | 1套 |
六、錄取工作
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情況、招生計劃情況以及考生的初試與復試成績等,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提出各專業建議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初審后予以公示。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錄取名單審核后,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并予以公示。
學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調查考生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其他
1.復試全程全景錄音錄像。
2.復試科目確認、繳納復試費等具體要求詳見河海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河海大學 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
3.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方可錄取。
4.考生須簽訂《復試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處理。
5.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或者網絡直播,不得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其他事項安排請查詢研究生院網站和公共管理學院網站通知。
7.本實施細則中未提及的事項按照上級部門文件、《河海大學 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河海大學 2025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目錄》等執行。
8.本實施細則由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ggy.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c6/70/77d05c014c2ea7ea9e4f513ba285/8a3b5011-76ea-4241-8250-63587df37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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