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貴州大學2026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2026有報考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貴州大學創建于1902年,歷經貴州大學堂、省立貴州大學、國立貴州農工學院、國立貴州大學等時期,1950年10月定名為貴州大學。1951年11月,毛澤東主席親筆題寫“貴州大學”校名。1997年8月,與貴州農學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與貴州工業大學合并。歷經120余年的建設發展,先后成為國家“211工程”大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教育部、貴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是首批“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屆“全國文明校園”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學校現有世界一流建設學科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部省合建服務地方特色學科群2個、國內一流建設學科11個、區域一流建設學科10個;ESI全球前1%學科10個。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2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0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8個。研究生培養覆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13個學科門類。
2005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貴州大學成為全國第三批、貴州省內第一所獲得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授予權的高校。自2013年起,公共管理學院成為貴州大學MPA的承辦單位。貴州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致力于培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人才,目前擁有公共行政與區域發展、地方政府與基層治理、鄉村振興與鄉村治理、公共政策四個特色培養方向,旨在培養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專業的能力素養,掌握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的引領貴州發展的公共事務領導者,強調“根植貴州、面向未來”,注重“價值”、“知識”和“技能”三位一體的公共領導力提升。
一、招生計劃
2026年公共管理學院預計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249人。
二、授課方式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采取集中學習的方式完成教學任務。課程集中在第一學年,每學期集中一次(上課期間周末和節假日無休,一般集中在9月—10月、4月—5月)。課程學習注重與科研、社會實踐等方面結合,實行以3年為基礎的彈性學制,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在學期間,學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費用自理。學校不負責支付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類工資、補貼、醫療支出等費用,醫療保險由學生自行解決。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考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畢業年限計算截止日期以錄取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同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一)報考點的選擇
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二)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三)注意事項:
1.免初試考生報名事宜。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2.考生誠信事宜。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學籍學歷校驗事宜。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在復試時向招生單位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4.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填報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效。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5.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四)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當在報考點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確認,網上確認時間按照各報考點要求執行。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請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專業報考條件,凡填報的報名信息與《貴州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要求)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初試或復試。
五、初試
公共管理碩士全國聯考科目考試科目為管理類綜合能力和英語二,初試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初試相關信息見下表:
專業學位代碼 | 類別名稱 | 聯考科目 | 考試時間 |
125200 | 公共管理碩士 | 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200) | 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 |
英語二(滿分100) | 2025年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 ||
六、復試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達到B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基本要求基礎上,我院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復試一般安排在來年的開學之初進行,具體復試辦法將在貴州大學MPA教育中心官網http://mpa.gzu.edu.cn公布。屆時將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截至復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與公共管理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原則上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復試中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將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體檢要求標準,未達到體檢標準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向學院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責任由考生承擔。
(三)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對學生的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
九、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三)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學費
學費共計5.4萬元,分3年繳清,每年1.8萬元。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十一、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獲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十二、其他
(一)凡報考我院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二)殘疾考生如需考點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我院及貴州大學MPA教育中心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文件,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我院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班,不提供考試大綱。
(五)復試和錄取辦法等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另行制定。以上內容如有變化,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十三、MPA教育中心聯系方式
公共管理學院網址:http://spa.gzu.edu.cn/
MPA教育中心網址:http://mpa.gzu.edu.cn/
原文鏈接:https://mpa.gzu.edu.cn/2025/1010/c8213a25900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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