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104)2026年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文件精神和學校統一部署,結合我院學科專業特點,制訂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MPA)復試工作細則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根據學校有關要求,學院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MPA)復試工作在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籌安排下,組建復試小組,負責復試各環節的組織和考核工作。
學院成立監察組,負責監督復試相關工作規定的執行情況,巡查復試現場情況,監督信息公開、公示情況,受理、調查并處理考生申訴和質詢。
二、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習方式 | 擬招生人數 |
1252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00人 |
三、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1、我院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MPA)復試分數線如下: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 ﹥100分) |
1252 | 公共管理 | 按國家A類線執行 | 按國家A類線執行 | 按國家A類線執行 |
注: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總分執行國家總分線要求,單科要求為30分(滿分100分)、45分(滿分>100分)。 | ||||
2、凡報考我院且滿足相關學科(專業)、類別(領域)的單科和總分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我院復試。復試名單詳見湖北大學MPA教育中心(http://mpa.hubu.edu.cn/)網站有關公告。
四、復試形式和內容
(一)學校采用現場復試方式組織復試。
(二)學院根據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MPA)對碩士研究生綜合能力的考查要求,確認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如下:
1、專業知識
以筆試(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學專業等方面的理論、知識以及應用能力。考試時間120分鐘。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筆試科目名稱 | 時間與地點 |
1252 | 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學 | 具體時間地點 可在現場報到時查閱 |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1)個人自述,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學習情況、興趣特長等。
(2)對話,關于日常生活、學術話題等。
3、綜合素質考查
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1)個人陳述,介紹個人基本情況、學業背景、學業規劃等
(2)考生隨機抽取一道試題,啟封后念題并作答。
(3)考官就學生陳述情況、理論知識考核等方面進行綜合提問。
五、復試程序
(一)資格審查
1、考生應根據我院復試公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需繳納復試費,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2、復試報到、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3月20日(周五)下午14:30-17:30,報到和資格審查地點:湖北大學逸夫樓C座五樓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509辦公室)
3、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往屆考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考生)供資格審查。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申請免初試、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于復試前聯系學院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學院初審后報學校復審。
(二)復試
請務必按時段候考,按時參加復試各環節的考核,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繳費
1、費用標準:復試費100元/生
2、繳費方式:資格復審時現場掃碼繳費
(四)復試時間與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學院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包括專業知識筆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考查三項,時間和安排如下:
日期 | 時段 | 復試環節 | 專業名稱 | 備注 |
2026年 3月21日(周六) | 上午 |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綜合素質考查面試 | 1252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 具體時間地點可在現場報到時查閱 |
2026年 3月21日(周六) | 下午 | 專業知識筆試 | 1252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
2、調劑考生復試
調劑生以研招網的復試通知時間為準。
六、復試成績計算及擬錄取原則
(一)公共管理學、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查各100分,計算復試綜合成績時公共管理學筆試占比25%、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占比25%、外國語聽說能力占比25%、綜合素質考查占比25%。
計算總評成績時,初試成績(按“初試總分/初試滿分×100”的方式折算為百分制)占60%,復試成績占40%,均保留2位小數。
(二)復試結束后3天內,在我院網站公布參加復試考生的成績,成績公示時間為3天。成績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監督和申訴。
(三)復試合格的考生將按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MPA)對總評成績進行排序。如總評成績相同,則按初試總分、復試成績排序。
復試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成績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學院將按照下達招生計劃情況向研究生院報送復試結果。第一志愿考生可于4月7日前后在研招網查看擬錄取情況。
(四)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進行公示。
七、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以《湖北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原文鏈接:https://mpa.hubu.edu.cn/info/1303/21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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