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6〕3號)、《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和《湘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職責:實行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2.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職責: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1.招生計劃及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收計劃 |
120400 | 公共管理學 | 77(含推免9個) |
120500 | 信息資源管理 | 43 |
125200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100(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3個) |
125500 | 圖書情報 | 90 |
備注:根據復試情況,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可能會略有調整,具體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四、復試基本條件
1.各專業一志愿復試分數線如下: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 =100分) | 單科(滿分 >100分) |
120400 | 公共管理學 | 367 | 41 | 62 |
120500 | 信息資源管理 | 338 | 41 | 62 |
125500 | 圖書情報 | 203 | 51 | 102 |
注: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普通計劃考生執行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專業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3.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4.按規定申報且審核通過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執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5.按規定申報且審核通過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的一志愿考生,執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
6.復試采取差額形式。
7.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五、復試安排
我院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復試采用線下復試的方式,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1.復試時間
我院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時間為2026年3月25日-3月29日。
請所有一志愿參加復試的考生加入復試工作群,具體QQ群號請查看原文鏈接。
120400公共管理學專業復試安排
2.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項目為“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準考證號(15位數),初始密碼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為18位數字(最后一位為X的,X為大寫),登錄系統后,進入“復試結果查詢”,按繳費說明繳納復試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3.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資格審查時需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初試準考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3)往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符合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初試政策的考生,可先參加復試(其免試資格以最終審核結論為準),復試時需提供立功(表彰)相關證明材料。
(8)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1,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9)湘潭大學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5.復試方式和內容
(1)筆試:125200公共管理專業、125500圖書情報專業考生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005008)筆試,考試時間為1.5小時,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查,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查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加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可與初試科目、復試筆試科目相同),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5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具體科目如下:
專業 | 加試科目 | 備注 |
125200公共管理 | ①005003 管理心理學 ②005004 行政組織學 | |
125500圖書情報 | ①005001 管理學 ②005005 信息組織與描述 |
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120400公共管理學、120500信息資源管理專業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B=綜合面試成績*7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
2)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3)最后總成績C=A*70%+B*30%。
(2)125200公共管理、125500圖書情報專業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B=綜合面試成績*5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20%。
2)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3)最后總成績C=A*70%+B*30%。
2.錄取規則
(1)學院將依照學校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各專業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非全日制考生單獨排名錄取。
符合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初試政策且審核通過的考生其指標單列,復試合格即可予以擬錄取。其免試資格以教育部系統的最終審核結論為準,審核未通過者復試結果無效。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B<60分);
b.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d.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體檢不合格者;
f.公共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我院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忌氂?月28日前將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和《湘潭大學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一起寄達學院。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考生須按期寄達兩種類型的合同,缺一不可,否則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將不予學籍注冊,責任由考生自負。
4.獎助學金
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見《湘潭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管理辦法》《湘潭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湘大研發〔2025〕5號)。若有更新,以最新文件為準。
5.住宿及收費
(一)住宿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規定學制內實行住宿申請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學費
收費項目 | 學費標準 (元/生·年) | ||
類 別 | 學科大類(門類) | 一級學科(學位類別) | |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 8000 | ||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 管理學類(12) | 14000 | |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 管理學類(12) | 125200公共管理 | 20000 |
注:以上學費標準依據湘發改價費規【2023】262號文件,如有變動,按新文件執行。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1.學院的復試工作由校紀委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3.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責成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組織進行復議。
八、體檢
調劑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進行,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國家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體檢,并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交至錄取學院。未按時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體檢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九、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參加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原文鏈接:https://glxy.xtu.edu.cn/info/1060/6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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