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按照上級關于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細則。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公共管理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管理。根據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制訂本單位的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三、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1.我院公共管理學碩士(120400)統考計劃為3。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統考計劃為228。
2.復試分數線:詳見《華東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復試名單:詳見附件。
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參加復試。
為方便相關考生理解,對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復試分數線作進一步說明:其復試線為國家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168分,英語(二)≥39分,管理類綜合能力≥78分)。
3.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地點
復試方式: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地點:華東師范大學中山北路3663號普陀校區,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郵件通知。
1.報考公共管理學碩士(120400)的考生復試時間:2025年3月27日。
2.報考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的考生復試時間:2026年3月22日。
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院的通知。具體日程安排,將以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請考生留意相關信息。
五、資格審核
1.我院將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請考生按照要求,通過學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簽訂、上傳《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提交資格審核材料。上傳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學籍學歷證明:①應屆畢業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獲境外學歷學位考生,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績單;
(3)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的考生請上傳在職證明或就業合同,請考生依據要求上傳。
(4)其他補充材料:如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應屆生可提供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科研計劃書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補充材料等。請考生依據個人實際情況上傳。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公共管理學碩士(120400)
將根據考生報考方向,分別按照行政管理和公共政策兩個方向進行復試及錄取。
復試主要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
復試過程中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其中:
(1)外語面試
考察考生的英語聽力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表達的規范性。滿分為100分,權重為0.2。
(2)專業筆試
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權重為0.4。
(3)綜合面試
考核考生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表達能力等方面。滿分為100分,權重為0.4。
2.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
復試主要采用面試方式對考生進行以下方面的考核。
(1)思想政治理論考核
復試過程中將對考生的品德修養進行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的考核。復試中將安排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權重為0.2。
(2)綜合能力考核
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權重為0.6。
(3)外語能力考核
考察考生的英語聽力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表達的規范性。滿分為100分,權重為0.2。
即:復試總成績(100分)=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0.2+綜合能力考核成績×0.6+外語能力考核×0.2。
復試總成績大于等于60分為復試合格,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
3.本科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管理學和公共管理學兩門科目。加試方式為筆試(開卷),加試科目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均須合格),加試不合格者即為復試不合格。各科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具體詳見原文鏈接。
4.公共管理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依程序對相關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七、調劑復試
我院各招生學科不接受調劑。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考生可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
1.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對于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各招生學科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1)公共管理學碩士(120400):
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00/500)×0.6+復試總成績×0.4
(2)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
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00/300)×0.6+復試總成績×0.4
公共管理碩士MPA若出現初試復試總成績同分的情況,則遵循初試總成績、“管理類綜合能力”單科分依次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擬錄取MPA考生還需簽訂《華東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另文通知)。
3.若考生在復試時發生違紀行為,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站上公示、公布。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學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作相應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全面復查初試和復試全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一旦出現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前、復試時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將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其他
本方案經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議通過,由公共管理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政策變化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原文鏈接:https://spm.ecnu.edu.cn/6c/96/c42688a74869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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