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林大學協商治理研究院(原人民政協理論研究中心)2026年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吉林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2026年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等文件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
協商治理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命題小組、復試考核小組、資格審查小組負責本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成立監督檢查小組全面監督檢查本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基本要求
1.成績要求及復試名單:詳見2026年3月20日于官方網站發布的進入復試名單及相關內容。
2026年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分數線
注:(1)最終錄取名額以學校批復為準。
(2)各類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按照學校復試基本要求執行。
2.資格要求:考生必須符合《吉林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中報考條件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由協商治理研究院招生資格審查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的取消復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需接受資格審查,簽訂《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需提交(攜帶)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2.往屆畢業考生畢業(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3.考生本人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復印件一份。
4.考生親筆簽字的《吉林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1)
注:材料1、2、3復印件和材料4原件按以上順序排序后左上角裝訂,資格審核時提交留存。
資格審查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及復試表上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4.在讀非應屆畢業的大學生。
5.與《吉林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所要求的條件不相符合者。
四、復試方式及內容
采用線下復試方式,分為以下部分:
1.筆試
(1)《思想政治理論》開卷考試,該科目滿分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參考范圍:黨的二十大報告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相關學習資料;2026年考研政治復習資料;《談治國理政》;兩會熱點問題等。)
(2)《公共管理學與組織行為學》閉卷考試,該科目滿分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參考書目:1.《公共管理學》(第二版)陳振明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2.《組織行為學》孫健敏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
(3)加試:《行政管理學》和《公共政策學》均為閉卷考試,該科目只有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參加加試,每科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加試為通過性考試,不計入總分。(參考書目:《行政管理學》(第六版)夏書章主編,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公共政策學》麻寶斌、王慶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面試
包括綜合素質、專業能力測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200分,120分以上為合格。其中,綜合素質及專業能力150分(90分以上為合格),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30分以上為合格)。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全程錄音錄像。
3.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注:復試總成績滿分300分,合格分數線為180分,總分及上述任一項分數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4.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總成績÷3)×40%
五、復試日程安排
1.資格審查
2026年3月27日(周五)具體時間和地點群內另行通知。
2.筆試
2026年3月27日(周五)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群內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論》開卷考試
筆試科目二《公共管理學與組織行為學》閉卷考試
注: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中性筆、開卷考試科目紙質參考資料(不允許攜帶和使用電子設備)
3.面試
具體時間和地點群內另行通知。
六、錄取原則
1.考生按招生考試總成績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成績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兩位,若總成績完全相同,則按初試總分確定錄取順序,若初試總分相同,則按初試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成績確定錄取順序)。
2.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培養研究生。
3.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文件執行。
4.符合加分政策達到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復試。
七、信息公開
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吉林大學協商治理研究院官網(http://cppcc.jlu.edu.cn)公示總成績和擬錄取名單。
八、復議
如果對復試結果有質疑,可在復試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向協商治理研究院研究生辦公室申訴。
本細則及未盡事宜由吉林大學協商治理研究院負責解釋。如遇突發情況,導致復試工作變動,我院將第一時間在協商治理研究院官網發布,請各位考生隨時瀏覽官網,并以最新發布通知為準。
原文鏈接:https://cppcc.jlu.edu.cn/info/1008/17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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