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寧波大學法學院&公共管理(MPA)教育中心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一、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習方式 | 總計劃 | 已錄推免碩士生人數 | 士兵專項計劃 | 立功免初試計劃 | 統招普通計劃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66 | 0 | 1 | 0 | 165 |
二、復試辦法
(一)復試基本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基本原則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大學階段學業成績單、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
3.同一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線。
4.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批復試,分開排序。
(二)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期間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對比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和考生提供的材料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履行誠信復試承諾。若發現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考生不符合復試資格或違反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法學院考生須憑復試傳遞單、身份證參加復試各環節,復試傳遞單騎縫加蓋法學院招生專用章方有效,請考生每人準備2張1寸照片以備用。
(三)復試要求與復試比例
1.一般實行差額復試。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調劑考生請關注后續調劑公告。
2.第一志愿復試差額一般不低于120%,折算后若存在小數點,按進位計算;最后一名總分如遇同分,則同分考生全部進入復試。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專業,按實際上線人數進行復試。
(1)030100法學、120400公共管理復試比例按1:1.3計算;
(2)035101法律(非法學)、035102法律(法學)為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兼招專業,上線考生均可進入復試;
(3)125200公共管理(MPA)復試比例按1:1.2計算。
(四)復試形式與內容
1.所有專業均采用線下現場復試。
2.復試一般包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專業能力綜合面試。
公共管理(MPA)除以上面試外,還進行專業基礎知識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的筆試。
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上機考試、實驗考核、實踐操作考核等。
3.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績以及相關技能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一貫表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綜合素質情況的全面考查與綜合評價。
4.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我院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7.所有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原件(須有體檢結論)于復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提交給學院。
(五)成績計算辦法
1.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0301法學、1204公共管理學)=專業面試成績×3/4+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4;
(2)復試成績(0351法律)=專業面試成績×2/3+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3;
(3)復試成績(1252公共管理)專業課筆試成績×0.25+專業面試成績×0.5+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0.25,其中專業筆試成績為二門復試筆試的算術平均分。
2.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初試滿分為500)=(初試成績/5)×0.6+復試成績×0.4
綜合成績(初試滿分為300)=(初試成績/3)×0.6+復試成績×0.4
3.所有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均至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
三、調劑辦法
詳見后續調劑公告。
四、錄取辦法
(一)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考察衡量考生的前提下,根據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本細則以及考生志愿、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狀況等,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先確定第一志愿考生擬錄取名單,再確定調劑考生擬錄取名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應分開排序。2名及以上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綜合成績和復試成績均相同時,125200公共管理(MPA)按照管理類綜合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專業則按初試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以上均相同,則按初試外國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面試、體檢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三)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該專業復試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合格考生,已被其他招生單位在調劑系統內待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四)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和我校有關文件執行。
原文鏈接:https://fxy.nbu.edu.cn/info/1035/35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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