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文法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已發(fā)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jù)《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組織管理
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招生復試工作情況,處理考生質疑投訴等。
二、招生計劃
根據(jù)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按專業(yè)分配如表: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招生計劃 | 復試人數(shù) |
125200 | 公共管理 | 13 | 13 |
三、復試分數(shù)線
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如表: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125200 | 公共管理 | 168 | 39 | 78 |
四、復試日程安排
(一)線上心理測試
時間:3月28日前
請考生按照心理測試操作流程(附件1)完成測試,該測試結果不打分,不作為錄取依據(jù)。
(二)考生資格審核
時間:3月29日上午8:00-8:45
地點:鄭州航院東校區(qū)05教學樓B座305室
內容: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現(xiàn)場填寫《文法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表》,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初試準考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非應屆本(專)科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附件2);
8.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5〕2號)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加分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供學院審核;
9.其他證明材料:考生可提供能證明自身綜合素質的支撐材料,供考核時參考評議,包括但不限于:學科競賽獲獎、學術論文、授權專利、科研成果、畢業(yè)論文、實踐證明、資格證書等。
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原件務請在復試時全部帶齊。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復試資格。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時提供的,資格審查時說明情況,復試后10個工作日內補齊。
(三)專業(yè)課筆試(閉卷)
時間:3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點:05教學樓B座305室
內容: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考生測試復試科目為:民法學、刑法學;國際中文教育專業(yè)學位考生測試復試科目為:國際中文教育專業(yè)知識及應用;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考生測試復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公共管理學。試卷滿分為40分,24分及以上合格。
對同等學力考生采取加試筆試測試,包括2門加試測試科目,法律(非法學)加試科目為:經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法律(法學)加試科目為:商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國際中文教育加試科目為:現(xiàn)代漢語、中國古代文學;公共管理加試科目為:公共行政學、管理學原理。加試單獨進行。每門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作為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四)面試
時間:3月29日下午13:00-19:00
地點:法律碩士,國際中文教育碩士——05教學樓B座415室
公共管理(MPA)碩士——05教學樓B座407室
候考室——05教學樓B座417室
內容:①外語水平測試20分。其中外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各10分。②綜合面試40分。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進行測試。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由面試專家進行綜合提問,考察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請?zhí)崆?5分鐘到達候考室。
(五)成績計算方法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五、擬錄取
綜合成績在學院官網公示,公示時間2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初試成績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的,以初試英語成績排序。擬錄取結果由學校研究生處統(tǒng)一公示。
不予擬錄取具體情況:
(1)對于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或提供與報考材料學歷不符、年限不符等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2)復試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均不予擬錄取:①專業(yè)知識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綜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低于12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4)凡是初試、復試有作弊行為或作弊事實以及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誠信考察、體檢不合格以及有考試違規(guī)違紀記錄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擬錄取。
(6)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體檢
體檢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進行。
未盡事宜以學校發(fā)布的《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為準。
原文鏈接:https://wfxy.zua.edu.cn/info/1169/49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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