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中醫藥大學管理學院202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6〕3號)及《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督促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6〕1號)及《河南中醫藥大學202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要求,為做好招生復試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分數線
經河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我院公共管理(1252)專業碩士研究生2026年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71分,英語39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78分。
二、復試時間與方式
公共管理(1252)專業碩士研究生2026年復試時間為:3月27日-4月1日,具體日程安排請查看原文鏈接。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差額比例150%,進入復試考生名單詳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三、資格審查
1.參加復試考生均須按通知時間到所報考院部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復試。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復試資格審查時考生應出具身份證、準考證。
往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掃描件;
2.為利于對考生綜合考察,考生需通過“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提交電子版材料掃描件(網址:https://yzbm.hactcm.edu.cn:8443)。在招生項目欄選擇“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戶名為考生編號,密碼為證件號碼)登錄,在“復試信息確認”欄中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后,確認無誤提交,材料如下(加*號材料必須提供):
*①大學課程成績單;
*②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思想政治審查表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后交報考院部研究生科;
③已發表和出版的論文、論著以及科研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④同等學力考生提供達到大學本科水平證明,出具自己學業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實績的相關材料、本科學習及相關學習成績單等。
現場報到時請提交身份證、準考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以上均為復印件)及思想政治審查表、誠信復試承諾書(以上均為原件)。
四、復試內容
(一)復試流程
1.復試分為專業課筆試(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英語測試滿分100分,專業綜合面試100分。該部分考試由管理學院組織安排,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確定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考核形式,并組織實施。
2.面試小組負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內容主要為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
3.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英語測試成績×1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50%
考生最終成績以100分計,其中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公共管理專業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最終成績=(初試成績÷3)×0.5+復試成績×0.5。
(二)相關說明
1.學校認為如有必要,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當年招生計劃。
4.我校不破格復試。
5.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6.我校加分工作按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五、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對擬錄取考生進行體檢,不符合標準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
1.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名額,結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及其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辦理,加分項目不累計。
3.考生復試成績<60分者,不予擬錄取。
4.同等學力報考我校各專業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任一科目成績<60分者,不予擬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在擬錄取公示名單公布后,應及時與定向培養單位(人事部門)簽訂培養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在4月30日前管理學院集中收齊交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取消擬錄取資格。
我校錄取工作嚴格按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十章執行。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公告、擬錄取名單公示等信息均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欄網站進行公布,具體網址如下:https://yjsy.hactcm.edu.cn/index.htm。
七、違規處理與責任追究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考生不得將復試試題及復試過程發送到互聯網上,否則按照復試違規處理,取消復試成績。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屬于情節嚴重。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管理學院成立復試領導小組與招生工作督察小組,全面負責本院的復試錄取與監督工作。
九、其它
1.管理學院對參加復試的教師進行有關復試工作辦法的培訓,制定測試明確的評分標準,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質量。所有復試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復試、錄取工作紀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行為。復試過程中所有紙質版材料(含成績公示、擬錄取匯總表、擬錄取呈報表),加蓋招生院部公章,掃描后發研究生院留檔保存。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對不符合碩士研究生入學條件者、弄虛作假者,雖已被錄取或已取得學籍,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原文鏈接:https://glxy.hactcm.edu.cn/info/1013/11140.htm
公共管理MPA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3分鐘匹配目標院校,覆蓋院校1031所,多檔次院校分析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