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濰坊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為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
2018年濰坊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根據統一部署和山東省工作安排,濰坊市2018年第一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即將開始,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認定機構現場審核確認前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或符合免試條件,且取得畢業證書的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戶籍、工作單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證)在濰坊市的中國公民,可在濰坊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在畢業后3年內申請認定相應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可免予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山東省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證書后做出認定結論和制發教師資格證書。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證書。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其中,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類別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還應與所學專業一致。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其中,高新區、保稅區的由奎文區教育局負責認定,濱海區、經濟區的由寒亭區教育局負責認定,峽山區的由坊子區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應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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