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水平、體檢、學歷認證等有關要求如下
深圳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水平、體檢、學歷認證等有關要求
項目 | 聯系單位及方式 | 說明 |
普通話 水平測試 | 深圳市語委辦普通話測試中心 (福田區振華路21號市成教中心10樓) 聯系電話:83749361、83749280 | 申請教師資格者自行報名參加測試 |
體格檢查 | 指定醫院為:深圳市人民醫院、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羅湖區人民醫院、福田區人民醫院、南山區人民醫院、鹽田區人民醫院、寶安區人民醫院、龍崗區人民醫院、龍華區人民醫院、坪山區人民醫院 |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必須統一使用《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版)。 |
學歷認證 |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可在高等學校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授權的學歷認證代理機構進行學歷認證,要求加蓋"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章; 2.也可提交學信網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須達到2018年7月31日,否則無效。 3.境外學歷認證報告必須由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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