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語文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時候,普通話一定要二級甲等。
二級甲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基本標準,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少數難點音(平翹舌音、前后鼻尾音等)有時出現失誤。詞匯、語法極少有誤。測試總失分率在13%以內。
二級乙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個別調值不準,聲韻母發音有不到位現象。難點音較多(平翹舌音、前后鼻尾音、邊鼻音、fu-hu、z-zh-j、送氣不送氣、i-u不分,保留濁塞音、濁塞擦音、丟介音、復韻母單音化等),失誤較多。方言語調不明顯。有使用方言詞、方言語法的情況。測試總失分率在2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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