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希賽網為廣大考生整理了小學綜合素質備考知識:學生的權利,希望對大家備考有所幫助,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希賽網教師資格證頻道。
知識點精講3 學生的權利

1.作為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權利
學生作為未成年公民,依法享有生存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受尊重的權利、安全的權利、人身自由的權利、法定的其他權利等。
2.作為特定的教育主體所具有的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權
學生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
(2)獲得經濟資助權
學生享有按照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
(3)獲得學業證書權
學生享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
(4)申訴起訴權
學生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5)法定其他權
學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頂權利外,還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真題回顧】
(2016下)某小學讓學生樂隊停課參加某公司慶典,公司給予學校一定的經濟回報。該校做法( )。
A.正確。可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B.正確。學校擁有管理學生權利
C.不正確。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
D.不正確。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
參考答案:C
試題解析:某小學讓學生樂隊停課參加某公司慶典,占用學生上課時間,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