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進入考室,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除黑色墨水簽字筆、2B鉛筆、橡皮、墊板外,不得攜帶其他任何物品。不準攜帶入室的物品放置在考室內設置的“小件物品放置處”。考室內不準相互傳遞文具用品等。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及其他電子終端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進入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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