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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的獨立形態階段

1.培根(記憶口訣:培根首提出)
1623年出版的《論科學的價值和發展》中,首次提出把教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使其與其他學科并列,為教育學的的獨立做出了重要貢獻。
2.夸美紐斯(教育學之父)(記憶口訣:夸大來實現+班泛)
①《大教學論》(1632)的發表是教育學開始形成一門獨立學科的標志。
該書被認為是近代第一本教學著作。
②在教學原則上,提出了教育要適應自然。
③提出了幾條具體的直觀的教學原則,如直觀性原則、系統性原則、量力性原則、鞏固性原則等。第一次從理論上對直觀性原則做出了論證。
④在教學組織上,最早提出并系統論述了班級授課制。
⑤教學思想上, 提出“泛智教育”—把廣泛的自然知識傳授給普通的人。
3.赫爾巴特(現代教育學之父、科學教育學的奠基人)
①1806年,赫爾巴特的《普通教育學》的出版標志著規范教育學的建立。
②首次試圖把心理學和哲學作為教育學的理論基礎。
③強調系統知識的傳授、課堂教學的作用以及教材的重要性,強調教師的權威作用和中心地位,形成了傳統教育“課堂中心”“教材中心”“教師中心”的特點。
④提出了“四階段教學”理論。他將教學過程分為明了、聯想、系統和方法四個階段。
⑤提出教育性教學原則(在西方教學史上,第一次提出)。
⑥教育的目的是培養良好的社會公民。
4.其他
①盧梭
《愛彌兒》倡導自然教育和兒童本位的教育觀點。
②康德
第一個在大學講授教育學。
③洛克
《教育漫話》;
提出 “白板說”,主張紳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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