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復審即對報名時所上傳的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審核證件和材料真實性,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教師資格復審需要攜帶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校在讀生可提交蓋有學校公章、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其他證明材料)、本人戶口本或有效居住證等材料的原件按照公告中的要求參加審核。
審核要求
現場及網上審核僅對考生選報考區的條件進行審查,考生姓名、照片、報考科目的準確性,考生責任自負。一經審核通過,報考信息不得更改。現場審核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港澳臺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學歷/學籍證明:
已畢業的考生提供學信網(www.chsi.com.cn)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樣張見附件3)。
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學信網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樣張見附件4)。
注1:不能出具學歷在線驗證報告的內地(大陸)高校學歷,可通過學信網申請出具書面認證報告。
注2:非內地(大陸)高校學歷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書(樣張見附件5、附件6)。
注3:憑幼師或中師學歷報考的考生,須提供學校所在地招辦備案的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并加蓋原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考區條件證明:
選擇戶籍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提供戶籍材料原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選擇居住證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居住證辦理證明不予認可)。
選擇學籍所在地考區報考的考生,提供本人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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