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三級評分標準如下:
甲等(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母發音失誤較多,難點音超出常見范圍,聲調調值多不準。方言語調明顯。語匯、語法有失誤。
乙等(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失誤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語調明顯。語匯、語法失誤較多。外地人聽其談話有聽不懂的情況。
普通話評分標準:
(1)語音標準程度,共25分。分六檔:
一檔:語音標準,或極少有失誤。扣0分、1分、2分。
二檔: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顯。扣3分、4分。
三檔: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較明顯;或語音錯誤在10次-15次之間,有方音但不明顯。扣5分、6分。
四檔:語音錯誤在10次-15次之間,方音比較明顯。扣7分、8分。
五檔:語音錯誤超過15次,方音明顯。扣9分、10分、11分。
六檔:語音錯誤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
(2)詞匯語法規范程度,共10分。分三檔:
一檔:詞匯、語法規范。扣0分。
二檔:詞匯、語法偶有不規范的情況。扣0.5分、1分。
三檔:詞匯、語法屢有不規范的情況。扣2分、3分。
(3)自然流暢程度,共5分。分三檔:
一檔:語言自然流暢。扣0分。
二檔:語言基本流暢,口語化較差,有背稿子的表現。扣0.5分、1分。
三檔:語言不連貫,語調生硬。扣2分、3分。
說話不足3分鐘,酌情扣分:缺時1分鐘以內(含1分鐘),扣1分、2分、3分;缺時1分鐘以上,扣4分、5分、6分;說話不滿30秒(含30秒),本測試項成績計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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