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一年開放兩次,但同一個人一年只能認定一次。若在當次申請認定期間已經注冊申請過一種教師資格,則不能再注冊申請另一種教師資格,需等到第二年再申請認定另一種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中國公民依照本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對于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少數方言復雜地區(qū)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qū)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三)項規(guī)定的條件。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yè)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