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資考試中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指根據報考學段不同而對筆試科目進行區分的代號,其中:
1.幼兒園教資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幼兒園),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資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小學),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中學教資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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