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12條各級電源維護中心的主要職責1.一級電源技術維護支援中心的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和信息產業部關于電信電源維護和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2)組織編制電源技術維護指標、維護規程和維護手冊等,研究維護的方式和方法,改進維護手段。(3)負責解決系統和設備運行中出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疑難問題。(4)提出提高系
第12條 各級電源維護中心的主要職責
1. 一級電源技術維護支援中心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和信息產業部關于電信電源維護和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
(2)組織編制電源技術維護指標、維護規程和維護手冊等,研究維護的方式和方法,改進維護手段。
(3)負責解決系統和設備運行中出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疑難問題。
(4)提出提高系統和設備運行質量與運行安全的技術措施和方法。
(5)負責中高級維護人員的短期培訓,提高維護隊伍素質。
(6)定期對全國電源系統運行情況、質量情況和重大疑難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編發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意見和辦法。
(7)對二、三級電源維護中心進行技術指導。
(8)組織推廣新技術、新設備。
2. 二級電源技術維護支援中心的主要職責
在省郵電管理局的直接領導下,協助主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重大故障分析工作,并及時向省局及一級中心匯報。
(2)負責解決本省電源系統和設備維護中存在的問題。
(3)做好電源專業短期培訓工作。
(4)負責推廣新技術、新設備。
(5)負責編制維護規程實施細則。
3. 三級維護中心的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維護規程和維護細則,做好設備的維護工作。
(2)跟蹤監測設備運行情況,發現障礙及時處理。
(3)參與基建工程、大修工程方案會審和竣工驗收。
(4)做好設備的故障統計工作,重大故障要及時上報。
(5)負責對縣及以下通信局站的電源維護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援。
(6) 申報設備更新、改造、大修計劃,待批準后組織實施。
(7) 定期進行業務技術學習。
第二節 維護責任的劃分
第13條 電力機房根據用電標準向其他專業機房供電,專業機房若有特殊要求,應由電源主管部門協調解決。金屬軟管
第14條 各專業機房應合理地使用電能,不得臨時布放電力線,需要增加負荷時必須經電源主管部門審核,并通知電力機房。
第15條 電力機房至各專業機房配電設備第一受電端子間的電力線(含第一受電端子)由電力機房人員維護,該端子以后部分由專業機房負責維護。對于分散供電系統,應按電源系統的組成方式劃分維護責任,原則上電源專業負責到電源供電端子(含供電端子)。
第16條 電力維護人員有權檢查用電部門的第一級熔斷器(開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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