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建筑通風和排煙系統用防火閥門 GB15930-2007:7.12 環境溫度下的漏風量,內容詳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消防工程師消防規范標準,敬請關注希賽網消防工程師頻道。
7.12.1 試驗設備
7.12.1.1 基本設備
包括氣體流量測量系統和壓力測量及控制系統兩部分。
7.12.1.2 氣體流量測量系統
由連接管道、氣體流量計和引風機系統組成。
a)連接管道:閥門通過連接管道與氣體流量計相連。連接管道選用不小于1.5mm厚的鋼板制造。對于矩形閥門,管道開口的寬度和高度與閥門的出口尺寸相對應,管道的長度為開口對角線的兩倍,最長為2m。對于圓形閥門,管道開口的直徑與閥門的出口尺寸相對應,管道的長度為開口直徑的兩倍,最長為2m。
b)氣體流量計:宜采用標準孔板??装宓募庸?、制作、安裝均應符合GB/T 2624的規定。在測量管道的前端應裝配氣體流動調整器。
c)引風機系統:包括引風機、進氣閥、調節閥,以及連接氣體流量計與引風機的柔性管道。
7.12.1.3 壓力測量及控制系統
閥門前、后的壓力通過壓力傳感器測量。壓力導出口應在連接管道側面中心線上,距閥門的距離為管道長度的0.75倍。閥門前、后的靜壓差通過進氣閥和調節閥調節控制。
7.12.2 測量儀表的準確度
溫度:±2.5℃;
壓力:±3Pa;
流量:±2.5%。
7.12.3 試驗步驟
7.12.3.1 將閥門安裝在測試系統的管道上,并處于關閉狀態,其入口用不滲漏的板材密封。啟動引風機,調整進氣閥和調節閥,使閥門前后的氣體靜壓差為300Pa±15Pa或1000Pa±15Pa。待穩定60s后,測量并記錄孔板兩側差壓、孔板前氣體壓力和孔板后測量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同時,測量并記錄試驗時的大氣壓力。按照GB/T 2624中的計算公式計算出該狀態下的氣體流量。應1min測量一次,連續測量3次,取平均值,該值為系統漏風量。如果系統漏風量大于25m³/h,應調整各連接處的密封,直到系統漏風量不大于25m³/h時為止。
7.12.3.2 拆去閥門入口處的密封板材,閥門仍處于關閉狀態,調整進氣閥和調節閥,使閥門前后的氣體靜壓差仍保持在300Pa±15Pa或1000Pa±15Pa,待穩定60s后,測量并記錄孔板兩側差壓、孔板前氣體壓力和孔板后測量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同時,測量并記錄試驗時的大氣壓力。按照GB/T 2624中的計算公式計算出該狀態下的氣體流量。
注: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選用的氣體靜壓差為300Pa±15Pa,排煙閥選用的氣體靜壓差為1000Pa±15Pa。
7.12.3.3 環境溫度下,閥門漏風量計算公式:

式中:
Q——環境溫度下閥門單位面積的漏風量(標準狀態),單位為立方米每平方米小時[m³/(m²·h)];
Q標——環境溫度下閥門的漏風量(標準狀態),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³/h);
S——閥門開口凈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²);
Q標2——環境溫度下閥門與系統漏風量之和(標準狀態),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³/h);
Q標1——環境溫度下系統漏風量(標準狀態),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³/h);
Q2——按7.12.3.2實測漏風量,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³/h);
T2——按7.12.3.2實測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B2——按7.12.3.2實測大氣壓力,單位為帕斯卡(Pa);
P2——按7.12.3.2實測孔板前的氣體壓力,單位為帕斯卡(Pa);
Q1——按7.12.3.1實測漏風量,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³/h);
T1——按7.12.3.1實測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B1——按7.12.3.1實測大氣壓力,單位為帕斯卡(Pa);
P1——按7.12.3.1實測孔板前的氣體壓力,單位為帕斯卡(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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