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移動式消防排煙機 GB27901-2011:3 術語和定義,內容詳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消防工程師消防規范標準,敬請關注希賽網消防工程師頻道。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移動式消防排煙機 portable fire smoke ventilator
人力可以搬運(含推車式),總質量不超過100kg,用于火災現場排除煙氣的消防排煙機。
3.2
內燃機式消防排煙機 gas engine driven portable fire smoke ventilator
使用內燃機為動力源的移動式消防排煙機。
3.3
電動消防排煙機 electric portable fire smoke ventilator
使用電動機為動力源的移動式消防排煙機。
3.4
水力消防排煙機 hydraulic driven portable fire smoke ventilator
使用水輪機為動力源的移動式消防排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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