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 GB50160-2008(2018年版):前言,內容詳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消防工程師消防規范標準,敬請關注希賽網消防工程師頻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
Standard for firepreventiondesignof petrochemicalenterprises
GB 50160-2008
(2018年版)
主編部門: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09年7月1日
本標準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二〇一一年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1﹞17號)文的要求,由中石化洛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對《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局部修訂。
本標準是在《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 50160-2008)的基礎上修訂而成,并更名為《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本標準中下劃線為修改的內容。
本次修訂增加了4.5、7.4節及2.0.35、4.1.9A、4.1.11、4.1.12、4.2.5A、4.2.6A、4.2.8A、4.2.8B、4.3.4A、4.4.9、5.2.10A、5.2.11A、5.5.17A、5.7.1A、6.2.4A、6.3.1A、6.6.7、7.2.17、7.2.18、8.2.3A、8.3.1A、8.4.8、8.7.6、8.11.9、9.1.3A條,主要修訂了4.1.2、4.1.9、4.1.10、4.2.3、4.2.12、4.3.4、4.4.2、4.4.3、5.2.8、5.2.10、5.2.12、5.2.20、5.2.21、5.2.26、5.3.1、5.3.2、5.3.4、5.4.3、5.6.1、5.6.2、5.7.2、5.7.5、6.2.1、6.2.2、6.2.5、6.2.6、6.2.7、6.2.15、6.2.20、6.3.2、6.3.5、6.3.7、6.3.8、6.3.16、6.4.1、6.4.2、6.6.2、7.1.3、7.2.15、8.3.8、8.5.6、8.6.5、8.6.6、8.7.2、8.8.4、8.9.1、8.10.2、8.10.12、8.11.4、9.1.1、9.1.2、9.1.3條,取消了原8.8.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214號
關于發布標準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為標準,編號為GB50160-2008,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6、4.1.8、4.1.9、4.2.12、4.4.6、5.1.3、5.2.1、5.2.7、5.2.16、5.2.18(2、3、5)、5.3.3(1、2)、5.3.4、5.5.1、5.5.2、5.5.12、5.5.13、5.5.14、5.5.17、5.5.21(1、2)、5.6.1、6.2.6、6.2.8、6.3.2(1、2、4、5)、6.3.3、6.4.1(2、3)、6.4.2(6)、6.4.3(1、2)、6.4.4(1)、6.5.1(2)、6.6.3、6.6.5、7.1.4、7.2.2、7.2.16、7.3.3、8.3.1、8.3.8、8.4.5(1)、8.7.2(1、2)、8.10.1、8.10.4(1、2、3)、8.12.1、8.12.2(1)、9.1.4、9.2.3(1)、9.3.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1999年版)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二〇〇二年至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3]102號)的要求,由中國石化集團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在對《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1999年版)進行全面修訂的基礎上編制而成。
在編制過程中,規范編制組對國內部分石油化工廠進行了調研,總結了我國石油化工工程建設的防火設計經驗,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國外調研,積極吸收國內外有關規范的成果,開展了必要的專題研究和技術研討,廣泛征求有關設計、生產、安全消防監督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對主要問題進行反復修改,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9章和1個附錄,其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火災危險性分類、區域規劃與工廠總平面布置、工藝裝置和系統單元、儲運設施、管道布置、消防、電氣等。
與原標準《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1999 年版)相比,本規范主要有下列變化:
1、增加了“術語”一章,并對其他章節進行調整,取消了“含可燃液體的生產污水管道、污水處理場與循環水場”一章,將其主要內容分散至相關章節,將各章節中有關管道設計的內容集中,新增一章“管道布置”。
2、增加了石油化工企業與同類企業的防火間距,“火災報警系統”增加了相關內容。
3、章節更合理,內容更全面,減少不必要的重復。
本規范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對規范的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授權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負責本規范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國石化集團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鑒于本規范是石油化工工程綜合性的防火技術規范,政策性和技術性強,涉及面廣,希望各單位在本規范執行過程中,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注意積累資料,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資料寄往中國石化集團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陽市中州西路27號郵編:471003)。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編單位:中國石化集團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
參編單位:中國成達工程公司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海灣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蘇秦 胡 晨 董繼軍 秦新才 周家祥
吳紹平 張曉鵬 葛春玉 秦新才 范慰頡
王秀云 張晉峰 文科武 王延宗 張發有
陳永亮 何龍輝 王惠勤 張晉武 李生
湯曉林 林融 吳如璧 郭昊豫 朱曉明
何躍華 錢徐根 李佳 鄒喜權 秘義行
杜霞 王宗存 王文清 曹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