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科目考試一般可以在開考120分鐘并獲得監考老師確認后提前交卷,也就是可以提前半個小時左右交卷離場。2020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在11月7日下午14:00-16:30,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消防工程師考場規則及注意事項:
一、《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它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使用2B鉛筆填涂作答。
二、考試時,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回收。
三、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知識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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