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城市學院專升本招生政策
摘要:合肥城市學院2023年專升本招生政策公布,學校的招生專業有哪些呢?招生計劃數是多少呢?招生范圍有哪些呢?學生什么時候開始報名呢?哪些學生可以進行報考呢?考試科目有什么呢?具體請見下文。
學校全稱:合肥城市學院 (國標代碼:13615)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辦學地址: (1) 安徽省合肥市黃麓科教園書香路 1 號 (濱湖校區)
(2) 安徽省合肥市金崗大道 88 號 (北城校區)
1. 招生計劃及專業招生要求
1.1 招生專業計劃

(1) 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招生計劃包含在以上招生計劃內。 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考生報考專業總計劃的 20%;
(2) 所有專業學制均為 2 年;
(3) 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文理兼招。
1.2 招生專業范圍

注:專業大類分類標準參照教育部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 (2021 年) 執行。
2. 報名
2.1 報名條件:
2.1.1 2023 年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 (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 人高等院校) 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 (專科) 畢業生;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具備普通 高職 (專科) 學歷的退役士兵;2022 年已報名但因疫情影響未能參加普通專升本考 試的考生,可再次報名參加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所有考生須參加省考試 院統一組織的報名,并取得考生號。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 導意見》的體檢要求,同時畢業專業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招生專業范圍的要求,畢 業專業非以上專業 (類) 的考生不能報考我校相應專升本專業。
2.1.2 申請我校各類鼓勵政策考生還須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
(2) 申請我校技能大賽鼓勵政策的考生: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 省普通高職 (專科) 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號) 有關政策規定,獲得安徽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 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教育部等部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 獎及以上的高職 (專科) 應屆畢業生,所獲證書與報考專業相關,學習成績合格, 高職階段專業符合我校招生范圍要求,可通過省考試院報名系統填報我校志愿,面 試錄取。
2.2 報名辦法及志愿填報:
所有考生均須嚴格按照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規定的報名辦法報名,具體報 名操作流程請關注省考試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專升本志愿分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為專項計劃志愿,含免文化課試退役士 兵專項計劃、非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和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B 段為 非專項計劃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兼報 A 段、B 段志愿。意向報考我校的考生, 填報志愿時須仔細閱讀我校招生章程,綜合考慮招生專業相關要求、專業課考試時 間、綜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報無效志愿。
2.2.1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 (不含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 外省院校完成高職 (專科) 學業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電腦 (不建議 使用手機瀏覽器) 登錄 zsbbm.ahzsks.cn,注冊后綁定微信號和手機號碼。按照報名頁面指引,完成信息填報、微信小程序采像、繳費等報名流程,報名時段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
2.2.2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 完成高職 (專科) 學業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將下述報名材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 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合肥城市學院 2023 年專升本報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發送至我校招辦郵箱 zsb@cuhf.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3 月 25 日 16:00,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考生電 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 (聯系電話:0551-88565558、88560222、88561222), 我校將依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結果通過考生報 名時提交的聯系電話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須保持此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 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報名材料:a. 合肥城市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省外高職 (專科) 畢 業生退役士兵報名申請表及承諾書 (附件 1、2) ;b.本人身份證原件 (人像面和國 徽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c.畢業證書 (或由畢業學校出具加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 專業、畢業時間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頁面截圖)原件;d. 退出現役證原件或退出 現役證明。
經線上資格審核通過的此類考生,由我校在報名系統錄入考生身份信息、畢業 學校和專業信息后,考生按照應屆畢業生報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報、審核及繳 費。
2.2.3 所有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按 照 (皖招考〔2023〕5 號) 文件要求完成網絡報名后,還須將下述資格證明材料原 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考生類別+考生姓名+2023 專升本報名材 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請 xxx 專業鼓勵政策考生張**2023 專升本報名材料.pdf) 發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 zsb@cuhf.edu.cn (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3 年 3 月 25 日 16:00,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 ,提交材料后請電話確認報 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 (聯系電話:0551-88565558、88560222、88561222) 。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諾書 (附件 1) ;b. 申請表 (附件 2) ;c. 身份證正反面;d. 退役證或退役證明;e. 立功受獎證書;
申請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a. 承諾書 (附件 1) ;b. 申請表 (附件 2); c. 身份證正反面;d. 獲獎證書;e.高職學校教學部門 (教務處或院系) 蓋章的總 評成績單原件。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備相應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填報的 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于填報提交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并記入誠信檔案。
2.3 資格審核
2.3.1 根據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規定,考生報考資格由畢業院校進行審核, 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我校報名資格。我校將對報考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 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2.3.2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和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的資格通過考生提 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鼓勵政策,可參加 2023 年普 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專業課考試。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畢業、重復錄取等原因造成無法入學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4. 繳費
報名考試費按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要求執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報名 考試費用。
2.5 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于公共課考試前一周登錄報名網站 (zsbbm.ahzsks.cn) 打印準考證, 并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點指定地點參加考 試。
專業課考試準考證:考生于 4 月 15-20 日期間,登錄合肥城市學院招生網站 ( https://www.cuhf.edu.cn/zsb/) 公布的專升本考試準考證發放系統自行下載并 打印《合肥城市學院 2023 年普通專升本專業科目考試準考證》。
3. 考試
3.1 考試科目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普通高職 (專科) 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號) 文件要求,招生考試實行“2 門公 共課 (各 150 分) +2 門專業課 (各 150 分) ”的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行統考, 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符合免文化課考試條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決定是否 參加公共課科目考試。
專業課考試科目:

專業課考試大綱、專業課參考書目等資料已經通過招生網站發布,考生可登錄 https://www.cuhf.edu.cn/zsb/2023/0222/c931a21735/page.htm 獲取。
符 合 免 文 化課 考 試 退 役 士 兵 專 項計 劃 的 考 生 , 我 校將 4 月 18 日 下 午 14:00-15:30 組織參加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面試。
獲得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教育部 等部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 應屆畢業生, 3 月 31 日后我校將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通知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于 4 月 18 日下午 14:00 前來校進行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為 30 分鐘,面試科目為 綜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項目情況、 職業素質等,滿分 100 分。
面試結果待全部結束后當天予以公布。
3.2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公共課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市 (兼報 A、B 段志愿的,公共 課考試地點設在 A 段報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試院以市為單位隨機編排考場和座位。 考點須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按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課免試條件且填報 B 段非專項計劃 志愿的退役士兵須參加公共課和專業課的科目考試。
專業課考試地點設在合肥城市學院濱湖校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黃麓科 教園書香路 1 號) ,具體考場詳見專業課準考證。

注: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科目 2 專業實踐綜合考試時間為:4 月 23 日 上午 10:45-12:45;
報考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 的時間安排為 4 月 18 日下午 14:00-15:30。
3.3 成績公布及復核
公共課成績:按皖招考〔2023〕5 號文件執行。
專業課或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成績:專業科目成績于考試后一周左 右公布 ,考生可通過我校官方招生網站公布的專升本考試招生查詢系統查詢 ( http://www.cuhf.edu.cn/zsb/) 。如考生對本人專業科目成績有異議,可在規 定成績復查受理時間內,提交查分申請,我校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復查。注意: 專業科目成績復查只限于試卷的答題有無漏改、漏統、錯統等情況。對專業科目成 績核查無誤不涉及變動考試成績的,不再通知考生;確因誤差需變更考試成績的, 待核準后將變更結果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網站并保持手機通暢。
4. 錄取
4.1 錄取總體原則
所有專業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普通高職 (專科) 層次升入本科 教育培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號) 、《關于做好大中專等學 校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號) 和皖招考〔2023〕5 號文件精 神,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部錄取工作原則上 在 5 月 31 日前完成。
一志愿批次、調劑志愿批次均先進行 A 段錄取,再進行 B 段錄取。已被任何院 校 A 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具備我校 B 段錄取資格。
4.2 錄取細則
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錄取細則,結合考生志愿進 行錄取。
4.2.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進行免試錄取。
4.2.2 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 面試合格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名額 不超過該專業總計劃的 20%。如出現若干名同分考生且為錄取最后一名,學校參考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 期間學業成績和獲獎證書,擇優錄取。未通過面試者可參 加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專業課考試。
4.2.3 一志愿 A 段 (專項類計劃)
(1) 報考 A 段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 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面試,考查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其考查成績從高分到低 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如考生綜合考查成績相同,如出現若干名 同分考生且為錄取最后一名,學校參考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 期間學業成績和獲 獎證書,擇優錄取。
(2) 報考 A 段非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報考 A 段建檔立卡專項計 劃的考生: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兩門專業 科目考試總成績不低于 60 分且不得出現專業課單科成績 0 分或缺考的基礎上,根 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應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 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相應專項 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單科排序方式:專業科目 1→專業科目 2→高等數學 (理) / 大學語文 (文) →英語。如出現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 最后一名,學校參考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 期間學業成績和獲獎證書,擇優錄取。
4.2.4 一志愿 B 段 (非專項類計劃)
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總成 績不低于 60 分且不得出現專業課單科成績 0 分或缺考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 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如考生考試科 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 優錄取,單科排序方式:專業科目 1→專業科目 2→高等數學 (理) /大學語文 (文) →英語。如出現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學校 參考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 期間學業成績和獲獎證書,擇優錄取。
4.3 計劃調整原則
若一志愿招生專業生源不均衡,我校將進行計劃調整。調整順序依次為:A 段 專業內計劃調整、A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B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A-B 段間計劃調整、 外校生源調劑。
4.3.1 A 段計劃調整
(1) A 段專業內計劃調整
A 段同一專業內各專項計劃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 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其他專項計劃,擇優錄取。計劃分配原則:按比例將剩 余計劃調整到有線上合格生源的其他專項計劃進行擇優錄取。若仍有未分配完的剩 余計劃,則專業內調入順序為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非免文化課考試退 役士兵專項計劃、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
(2) A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
A 段同一專業內各專項計劃經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按比例調 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專業的專項計劃進行擇優錄取。優先進行相同專項 計劃專業間調整,剩余的按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非免文化課考試退役 士兵專項計劃、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的順序依次分配。
4.3.2 B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
B 段各專業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充 足的其他 B 段專業擇優錄取,計劃分配原則:按該專業線上合格生源占全部線上合 格生源的比例來分配。
4.3.3 A-B 段間計劃調整
A 段、B 段分別進行專業間計劃調整后,若 A、B 段之間生源、剩余計劃不平衡, 則進行 A-B 段間計劃調整,擇優錄取。調整的順序是首先同專業 A-B 段間進行調整, 若仍不平衡,則進行 A-B 段間跨專業調整。
①同專業 A-B 段間計劃分配原則:按比例將剩余計劃調整到該專業有線上合格 生源的非專項計劃或專項計劃進行擇優錄取。若仍有未分配完的剩余計劃,則專業 內調入順序分別為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非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 計劃、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非專項計劃。
②跨專業 A-B 段間計劃分配原則:如 A 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計劃,根據 B 段剩 余合格生源數確定計劃分配比例,按比例分配至 B 段尚有待錄取合格生源的專業, 擇優錄取。如 B 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計劃,根據 A 段剩余合格生源數確定計劃分配 比例,按比例分配至 A 段尚有待錄取合格生源的專業,擇優錄取。
實行文理兼招的專業優先在專業內按上述規則進行計劃調整。
4.3.4 外校生源調劑 (調劑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專業經計劃調整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省考試 院的統一要求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校外未錄取考生生源調 劑。
(1)申請調劑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 件:a.不接受跨類調劑;b.畢業專業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范圍要求;c.具備免文化 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d.參加我校另行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 能綜合考查。具體時間學校將另行通知,根據考查結果和缺額計劃擇優錄取。
(2) 申請調劑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及其他非專項類缺額計劃 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a.申請調劑的專業與原報考專業公共課考試科目相 同、專業類別一致,不接受跨專業類別調劑;b.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統一劃定的分 數線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c. 畢業專業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范圍要求;d.原報考
專業與報考的調劑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相同,其中藝術類專業須專業大類相同;e.專 業科目考試總成績不低于 60 分,且專業課單科成績不得出現 0 分或缺考。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調劑專業志愿,按照公共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 取。如公共科目總分相同,則按以下順序分數高低為準錄取:高等數學 (理) /大 學語文 (文) →英語。如出現若干名考生兩門公共科目分數相同且名次為錄取考生 最后一名,學校將參考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 期間學業成績單和獲獎證書原件, 擇優錄取。
根據第一輪調劑錄取后計劃完成情況,視情況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具體時間安 排和辦法在省考試院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
4.4. 錄取結果公布
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審定通過后,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 5 個工作日無異議,正式上報省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生錄取名單在招生網站 (http://www.cuhf.edu.cn/zsb/) 發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
5. 報到注冊
新生持持錄取通知書、專科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個人檔案 (可郵寄) 等在 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將不再保留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 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其入學資格 無效。
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試 專升本政策。
6. 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 導意見》及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對新生報考及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 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由此產 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7. 學籍學歷管理、收費標準及待遇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 定》執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 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 知》 (教學〔2002〕15 號) 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 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 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收費標準。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 同。根據皖價費〔2018〕70 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如有變更,以我校向安徽省發改委和教育廳發展規劃處等部門備案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學校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執行以下標準:

注:新生入學報到時, 由學校統一安排五/六人間學生公寓住宿。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8. 資助政策
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完成學業,鼓勵在校學生在德智體美勞方面取得 優異成績,學校建立了“多位一體”的資助育人體系和激勵保障機制,并為家庭經 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 。相關資助政策和資料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發給錄取 新生。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每學年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的比例、程序對符合條件的申 請學生進行評選、審核、公示,并按時發放到學生銀行卡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 以通過提交個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學院推薦、學校審批等程序申請相關資助項 目。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與普通高等教育學生享同等獎貸助補免政策。學校學生資 助管理部門咨詢電話:0551-88569188。
9. 違規處理
在報名、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 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10. 其他須知
10.1 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
10.2 我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各項工作在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領導 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10.3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學 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6 號)要求,我校及其教職工 (含與學校 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 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學考試 考前輔導。嚴禁參加專升本本科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場所。嚴禁高校人員參與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教學等任何形式的活動。
10.4 http://www.cuhf.edu.cn/zsb/ 是我校相關招生考試、錄取信息發布的唯一渠道,請廣大考生主動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個人原 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學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表述并承諾:本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 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堅決杜絕本校教職工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 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培訓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11. 聯系方式
學院官網:http://www.cuhf.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cuhf.edu.cn/zsb/
本章程由合肥城市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www.cuhf.edu.cn/zsb/2023/0322/c931a2217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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