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專業名稱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
摘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專業清單》)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從2019年起,福建省將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名稱調整工作。
各設區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主考院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專業清單》)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從2019年起,福建省將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名稱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舊專業名稱調整對照。本次專業名稱調整依據《專業清單》中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將我省現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名稱調整規范為《專業清單》內的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專業計劃暫不做調整(詳見附件)。專業名稱調整過渡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新舊考生報考管理。自2019年1月起,原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不再接收新考生報考。除了報考已停止接納新生專業的舊考生,可選擇原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辦理報考手續外,其余考生均須按照調整后的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辦理報考手續。
三、考籍管理。2019年1月1日以后,所有申請轉考、免考、畢業等手續的考生,統一按照調整后的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辦理相關手續(除了過渡期內停考專業)。專業名稱調整過渡期間,2019年之前在籍考生也可以按原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和專業計劃申請畢業。2021年7月1日起,我院停止辦理原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的畢業證書。
本次專業調整涉及面廣,持續時間長,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做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名稱調整銜接過渡的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將有關要求通知考生,確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各項工作平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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