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關于個體工商戶2023年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多伙伴現在都還沒有弄清楚,想知道23年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到底是什么樣的了,本文將詳細介紹個體戶的優惠政策,和小編一起看看以下正文吧。
23年個體戶有什么優惠政策
在了解政策前,我們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稱為個體工商戶。

(1)關于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相關政策: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銷售收入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收入不超過30萬免征增值稅(不含專票)。
2、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關于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政策:
1、《根據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2022年第10號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的需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2、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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