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進一步優化辦事服務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好新形勢下醫療機構和醫師、護士注冊管理工作,根據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和2017年5月10日全國醫聯體建設暨注冊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長春市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制定了《長春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辦事服務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好新形勢下醫療機構和醫師、護士注冊管理工作,根據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和2017年5月10日全國醫聯體建設暨注冊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長春市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制定了《長春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長春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是全面落實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是貫徹“互聯網+醫療”工作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深化醫改的重要保障,是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手段。為保證我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全國與我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以及推進健康中國、健康吉林建設的戰略部署,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思維,改進行政審批機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創新政府服務管理,著力構建與健康服務業發展相適應的信息化模式。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服務為本。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總體要求,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線上線下并行審批,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和信息資源。
(二)堅持創新驅動。推動注冊登記與電子化創新模式、先進技術的深度融合,加快業務創新與服務方式變革,構建電子化注冊的新機制。
(三)堅持開放共享。推進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服務資源和數據資源平臺化,促進各類業務電子系統條塊聯通,實現資源互認共享、多方利用。
(四)堅持安全可控。正確處理創新發展與保障安全的關系,強化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夯實信息化支撐能力,確保安全可靠,健康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17年9月底,實現全市醫師注冊電子化管理;到2017年12月底,實現全市護士注冊電子化管理;到2018年6月底,實現全市醫療機構注冊電子化管理。
四、工作任務
(一)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方案并指導各地組織實施;負責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市管醫療機構的業務培訓;負責市管醫療機構及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系統賬戶的發放;承擔全市醫師資格信息維護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注冊系統的日常管理;負責相關政策的咨詢和解答。
(二)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轄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推進方案;負責所管轄區域醫療機構的培訓工作;負責所管轄區域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賬戶的發放、系統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負責現有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信息的清理核實,激活靜態數據,建立關聯關系;負責相關政策咨詢及解答。
(三)醫療機構。
建立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管理檔案,掌握本機構及人員變動情況,督促和幫助在冊醫師和護士按期完成系統用戶注冊登記,及時辦理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備案和注銷申報等工作,對醫師、護士更新的個人基本信息進行審核等工作。
(四)醫師和護士。
通過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申請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的各項內容,在新系統中主動、及時維護和更新個人基本情況。
五、工作安排
(一)電子化注冊工作部署準備階段(2017年7月)。
市衛生計生委制定全市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二)電子化注冊具體實施階段(2017年6月-2018年6月)。
1.醫師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8月-9月)。2017年7月底前,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完成所轄區域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組織培訓,并完成管理賬號的發放工作;9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成本單位在冊的醫師電子化注冊工作。
2.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10月-12月)。2017年10月底前,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完成對所管轄醫療機構的組織培訓;11月底前,要完成所管轄醫療機構管理賬號的發放;12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成對本單位在冊護士的電子化注冊工作。
3.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2018年1月-2018年6月)。2018年1月,在總結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實施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2018年6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實施電子化注冊管理。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7年10月、2018年1月、2018年7月)。
各縣(市)、區(開發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別于2017年10月、2018年1月、2018年7月對醫師、護士、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市衛生計生委將適時對各地相關工作進展進行評估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相關工作,抓緊制定本地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推進方案,及時完成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組織培訓和管理賬號發放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求明確專門科室、專人負責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推動相關工作的落實。
(二)確保數據真實。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嚴格規范相關數據的采集、應用行為,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培訓,保證注冊信息來源真實準確,數據使用正當合理。
(三)廣泛普及宣傳。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大力宣傳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人員培訓,熟練掌握系統操作應用。
(四)強化督導考核。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市衛生計生委將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不積極,未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地區將予以全市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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