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由會計人員自行網上填報(或修改)并上傳相關資料,縣財政局審核通過,如非必要,無需前往財政部門現場辦理。詳細介紹如下。
各鎮,縣直各機關、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財會〔2019〕347號)要求,為加快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推進管理服務平臺建設,確保我縣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扎實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對象
廬江縣行政區域內的會計人員應及時進行信息采集,具體包括:
(一)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
(二)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從事會計工作人員是指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出納;稽核;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信息采集原則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化原則,在崗在職會計人員在其工作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在校生(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在其學籍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員(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進行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方式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由會計人員自行網上填報(或修改)并上傳相關資料,縣財政局審核通過,如非必要,無需前往財政部門現場辦理。
(一)會計人員自行填報。會計人員直接登陸安徽省財政廳門戶網站,點擊“服務直通車”版塊中的“會計管理”,進入會計人員信息采集頁面,按照系統要求進行注冊或登錄。原系統中沒有信息的會計人員,需進行注冊;原系統有信息的會計人員,無需注冊,直接登錄,并修改完善相關信息。
會計人員注冊或登錄成功后,根據系統提示逐步完成信息采集、上傳資料、確認提交等流程操作。采集的內容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單位、教育經歷、專業技術資格等。
(二)財政部門審核通過??h財政局審核通過后即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會計人員應關注系統審核情況,對于審核不通過的,需根據系統提示的原因進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報。
四、有關要求
(一)履行單位職責。請各鎮,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依照《會計法》有關規定,履行單位職責,加強對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管理,支持督促本單位會計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信息采集。
(二)加強宣傳解讀??h財政局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公告,并就信息采集常見問題作出解答。充分利用網絡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強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宣傳解讀,及時提供便民高效優質服務。根據財政部視頻會議要求在今年8月底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精神,各鎮財政所、高新區財政局、臺創園財政局要深入企事業單位,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宣傳和集中采集事宜,按期完成我縣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廬江縣財政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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