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雖然“2022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六章”暫未公布,但可以先參考2021年的考試大綱,希望各位考生早日備考,順利拿證。更多關于初級會計教材大綱的相關資訊,請關注希賽網初級會計職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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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六章
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納稅人
(二)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征稅范圍
(三)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計稅依據
(四)掌握本章相關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熟悉本章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
(六)了解本章相關稅種的稅率(稅目)、征收管理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房產稅法律制度
一、房產稅納稅人
房產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二、房產稅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
三、房產稅稅率
四、房產稅計稅依據
房產稅以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五、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或4%)
六、房產稅稅收優惠
七、房產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二節 契稅法律制度
一、契稅納稅人
契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
二、契稅征稅范圍
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互換。
三、契稅稅率
四、契稅計稅依據
1.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3.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以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為計稅依據。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應補交的契稅,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土地收益作為計稅依據。
五、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契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六、契稅稅收優惠
七、契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第三節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稅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人的單位和個人。
二、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一)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1.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對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不征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產權的行為征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不予征稅。
(二)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三、土地增值稅稅率
四、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
五、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
七、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申報
(二)納稅清算
(三)納稅地點
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指在稅法規定的征稅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是稅法規定的納稅區域內的土地。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土地面積以平方米為計量標準。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
七、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五節 車船稅法律制度
一、車船稅納稅人
車船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稅法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
二、車船稅征收范圍
車船稅的征稅范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法所規定的應稅車輛和船舶。
1.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三、車船稅稅目
包括乘用車、商用車、掛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六大類。
四、車船稅稅率
五、車船稅計稅依據
車船稅以車船的計稅單位數量為計稅依據。《車船稅法》按車船的種類和性能,分別確定每輛、整備質量每噸、凈噸位每噸和艇身長度每米為計稅單位。
六、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車船稅各稅目應納稅額的計算
乘用車、客車和摩托車的車船稅應納稅額=輛數×適用年基準稅額
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的車船稅應納稅額=整備質量噸位數×適用年基準稅額
機動船舶的車船稅應納稅額=凈咆位數×適用年基準稅額
拖船和非機動駁船的車船稅應納稅額=凈噸位數×適用年基準稅額×50%
游艇的車船稅應納稅額=艇身長度×適用年基準稅額
2.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
車船稅應納稅額=適用年基準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3.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和滯納金的計算
七、車船稅稅收優惠
八、車船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申報
(四)其他管理規定
第六節 印花稅法律制度
一、印花稅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是指訂立、領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
二、印花稅征稅范圍
印花稅只對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征收。列舉的憑證分為五類,即合類,產權轉移書據類,權利、許可證照類,營業賬簿類和證券交易類。
三、印花稅稅率
四、印花稅計稅依據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列明的價款或者報酬,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列明的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3.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營業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應稅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按件確定。
5.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五、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稅合同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印花稅應納稅額=價款或者報酬×適用稅率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印花稅應納稅額=價款×適用稅率
3.應稅營業賬簿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印花稅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適用稅率
4.證券交易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印花稅應納稅額=成交金額或者依法確定的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5.應稅權利、許可證照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六、印花稅稅收優惠
七、印花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七節 資源稅法律制度
一、資源稅納稅人
資源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
二、資源稅征稅范圍和稅目
資源稅的征稅范圍由資源稅法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以下簡稱《稅目稅率》)確定,包括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鹽類,共計5大類。
三、資源稅稅率
資源稅采用比例稅率或者定額稅率兩種形式。稅目、稅率依照《稅目稅率表》執行。
四、資源稅計稅依據
資源稅按照《稅目稅率表》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以納稅人開發應稅資源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
五、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計征辦法的應稅產品,資源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和比例稅率計算。
資源稅應納稅額=應稅產品的銷售額×適用的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計征辦法的應稅產品,資源稅應納稅額按銷售數量和定額稅率計算。
資源稅應納稅額=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適用的定額稅率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資源稅代扣代繳應納稅額=收購未稅礦產品的數量×適用定額稅率
六、資源稅稅收優惠
七、資源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八節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1.納稅人。
2.稅率。
3.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應納稅額的計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5.稅收優惠。
6.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地點。
(3)納稅期限。
(二)教育費附加
1.征收范圍。
2.計征依據。
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之和為計征依據。
3.征收比率。
現行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3%。
4.計算與繳納。
5.減免規定。
二、關稅法律制度
(一)關稅納稅人
貿易性商品的納稅人是經營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
(二)關稅課稅對象和稅目
關稅的課稅對象是進出境的貨物、物品。
關稅的稅目、稅率都由《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
(三)關稅稅率
1.稅率的種類。
2.稅率的確定。
(四)關稅計稅依
我國對進出口貨物征收關稅,主要采取從價計征的辦法,以商品價格為標準征收關稅。關稅主要以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為計稅依據
(五)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從價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復合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
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4.滑準稅計算方法。
(六)關稅稅收優惠
(七)關稅征收管理
三、環境保護稅
(一)環境保護稅納稅人
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二)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
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應稅污染物。
(三)環境保護稅稅率
(四)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
1.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2.應稅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3.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
4.應稅噪聲按照超過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五)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稅大氣污染物的應納稅額=污染當量數×具體適用稅額
應稅水污染物的應納稅額=污染當量數×其體適用稅額
應稅固體廢物的應納稅額=固體廢物排放量×具體適用稅額
應稅噪聲的應納稅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稅額
(六)環境保護稅稅收優惠
(七)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
四、車輛購置稅
(一)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的車輛(以下簡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二)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
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三)車輛購置稅稅率
車輛購置稅采用比例稅率。
(四)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五)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進口應稅車輛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十關稅十消費稅)×稅率
(六)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
(七)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
1.納稅申報。
2.納稅環節。
3.納稅地點。
五、耕地占用稅
(一)耕地占用稅納稅人
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
(二)耕地占用稅征稅范圍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三)耕地占用稅稅率
耕地占用稅實行定額稅率。
(四)耕地占用稅計稅依據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五)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率
(六)耕地占用稅稅收優惠
(七)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
六、煙葉稅
(一)煙葉稅納稅人
煙葉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
(二)煙葉稅征稅范圍
煙葉稅的征稅范圍包括晾曬煙葉、烤煙葉。
(三)煙葉稅稅率
煙葉稅實行比例稅率。
四)煙葉稅計稅依據
煙葉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
(五)煙葉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價款總額x稅率=收購價款x(1+10%)×稅率
(六)煙葉稅征收管理
七、船舶噸稅
(一)船舶噸稅納稅人
船舶噸稅的納稅人為自中國境外港口進人中國境內港口的船舶(以下簡稱應稅船舶)的負責人。
(二)船舶噸稅稅目稅率
船舶噸稅稅目按船舶凈噸位的大小分等級設置為4個稅目。
(三)船舶噸稅計稅依據
船舶噸稅以船舶凈噸位為計稅依據。
(四)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船舶凈噸位×適用稅率
(五)船舶噸稅稅收優惠
(六)船舶噸稅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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