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考),是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申請律師、公證員執業,在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以及擔任法律類仲裁員的,應當通過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司法考試前身為統一司法考試和律師資格考試,從2002年起,吸收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統一司法考試,自2018年后,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的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的相關規定以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修改的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統一司法考試變更為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法考考試科目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科目,客觀題考試通過后才可報考主觀題考試,兩個考試科目均達到合格標準即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成績在本年度及下一考試年度內有效。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改革還特別強調,考試內容增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加大法律職業倫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職業道德成為法律職業人員入職的重要條件。
考試以案例題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法律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司法部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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