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揭陽市衛生健康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請2021年揭陽市衛生專業資格考試考生按通知要求完成報名及現場確認工作。
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0〕19號)的精神,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4月10、11、17、18日舉行。為確保我市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本考點報名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考生可選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報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護理學初級(師)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 | 9:00-11:00 |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 專業知識 | 4月11日 | 9:00-11:0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
2、其他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 基礎知識 | 4月10、11日; 17、18日 | 8:30-10:00 |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考試成績由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上公布,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的人員范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知識點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確認。知識點考試管理機構對上述人員登記造冊,存檔備查。上述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和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2.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3.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一直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一直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6.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健康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2021年度衛生資格考試的報名須知
1.為規范報考工作,且更全面、準確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本知識點要求所有考生填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表(揭陽知識點)》(附件4)。
2.針對往年出現的極少數考生偽造學歷(或學歷鑒定證明)、資格(執業)證件或工作資歷,或不如實填報個人學歷、資歷和工作履歷等情況,知識點將加強審核力度,對該類考生除拒絕報考外,對違紀違規者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四、報名方法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申報表》)。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省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報考人員須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現場確認。
1.各報名點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工作,并做好對考生的通知和宣傳,提前告知考生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等重要信息。考生須在所在地報名點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確認。請考生留意所在報名點的公告,及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其網上的預報名無效。
2.市衛生健康局受理報名材料時間:
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為2020年1月8日前;
各縣(市、區)報名點為2021年1月12日前。
請各地各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上報,逾期不予受理。
3.各報名點咨詢電話:
市知識點:8256008;榕城:8662609;揭東:3263655;
揭西:5593602;普寧:2242562;惠來:13822002003;
空港:8334443;
五、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申報者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或有效證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報名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
(二)各報名點應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報名表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復印件由各報名點驗證簽名,并加蓋人事股(科)室公章(市直報名點由申報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章)。
(三)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在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單原件。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沒有按規定提交成績單或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合并成績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學信網學歷查詢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持國外院校所獲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同時出具由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報考人員須根據報考專業要求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報名材料按如下順序裝訂。
1.《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一份與其它報名材料一并裝訂,一份單獨按順序整理);《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一致。
3.畢業證或學位證書。以碩士、博士學位作為報考依據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學位證書。對學歷有疑義的,可要求提供學歷鑒定證明。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
6.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7.受聘師級職務聘書。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相應專業職務滿7年的聘書。
初次報考初級的需提交崗位證明書如聘用合同書或單位聘用證明書。
8.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9.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核定表;
10.成績單(歷史考生的需提交);
11.全科醫(護)師培訓合格證書(報考社區全科、護理提供);
12.報考資格審核表(附件4);
13.其他證明材料。
(六)報考名冊表按中級、初級師、初級士順序進行排列分成三疊,各疊須按照相應級別花名冊的順序從小到大排列、編號,并將序號用鉛筆填寫在報名表的右上角;對于有疑問的材料應在花名冊表備注欄上做好明確標記。
六、準考證的打印
3月2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4月18日。
七、收費標準
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1年2月9-26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揭陽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5日
原文鏈接:http://www.jieyang.gov.cn/jywjj/tzgg/content/post_505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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