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其中包括招生專業、招生方式及擬招人數、申請條件、選拔流程、監督機制等詳細內容。準備報考深圳大學的考生們注意時間安排
為適應學校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創新型大學需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選拔機制,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學以“申請-審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試點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號)及《深圳大學研究生學位申請創新成果標準規定》(深大校發〔2021〕152號)的要求,現將我校2022年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則
通過學校層面把關淘汰和招生指標動態調整,以導師和學科之間適度競爭激發生源質量提升的內在動力;堅持質量第一原則,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全過程應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生專業、招生方式及擬招人數
招生方式為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招生專業、招生方式及擬招人數以《深圳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為準。擬招人數已含已錄取的直博生15名。
三、申請條件
(一)碩博連讀的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各項)
1.須具備《深圳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碩博連讀的選拔對象為我校二年級(2020年9月入學)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現讀碩士學科、專業屬于申請專業的相關或相近學科、專業。
“碩博連讀”方式不接受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申請。
3.通過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第一學年全部課程,成績優良;碩博連讀考生仍需參加碩士階段的中期考核。
4.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碩士學習期間表現突出,有培養潛力;對在專業學術期刊(正刊)上公開發表高質量學術論文、或具有其他形式的成果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符合招生學院(部、中心)制定的辦法或實施細則的申請條件。
(二)“申請-考核制”的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各項)
1.須具備《深圳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申請者碩士專業應與所申請的博士專業為同一一級學科或相關學科。
3.“申請-考核制”方式不接受非全日制(在職學習)碩士學位及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獲得者的申請,且申請者最后學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申請者,或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在校成績優秀;
(2)獲得境外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書認證。境外碩士未獲得學位證書者不得報考。
是否接受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往屆或應屆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的申請,由各招生學院(部、中心)自行制定實施細則決定,其學術要求原則上應高于學術型碩士畢業生。
4.申請者須至少有一項屬于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正式取得的公開出版、發表、授權或已通過其他形式獲得社會確認的成果(不包括學位論文)。
成果應當具有獨立、完整的內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正式發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已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主要負責人正面批復的智庫成果報告、一定級別的科研獲獎以及其他經招生專業認定的創新成果等。成果為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學術論文的,申請者本人應當是作者署名前兩位的作者。申請者本人是第二作者的,其研究生導師應當是成果的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訊作者學術論文以及成果為其他形式等情況的,署名認定方法按照各學院(部、中心)、研究院有關學科規定執行。
成果的具體形式及認定,由各招生學院(部、中心)自行制定實施細則決定。
5.同意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確定擬錄取后不允許更改錄取類別。錄取前須將組織關系、人事檔案等轉入深圳大學研究生檔案室,否則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
6.具有較強的語言能力,外語水平較高,并必須提供相應的英語成績證明(具體要求見個人申請需提交材料的第(9)項)。
7.符合招生學院(部、中心)制定的辦法或實施細則的申請條件。
四、選拔流程
(一)個人申請
申請者需提前與報考導師取得聯系,向報考導師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后報考。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自行報名。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2月上旬開始(以各專業啟動時間為準)。
2、提交材料。申請者須于2021年12月中下旬(以具體實施時間為準)前(以郵戳為準)使用EMS郵寄或順豐快遞以下材料至各博士招生學科點(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各招生學院(部、中心)發布的招生實施細則)(以下各項如非特別說明,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申請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申請者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bsbm),進行網上報名,打印后本人簽名確認);
(2)碩博連讀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22年碩博連讀研究生申請表》,“申請-考核制”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22年“申請-考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3)碩博連讀、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政審(現實表現)材料》,由本人所在學院黨委填寫(申請時可暫不提供此項,但通過復試以后必須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學位、學歷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門的在讀證明,本校在讀碩士生可不需要),碩博連讀申請者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應含學生個人信息、照片及注冊情況);
(5)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需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碩博連讀申請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學年成績打印單原件;
(6)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目錄等,碩博連讀申請者不需要);
(7)兩位或兩位以上與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書(推薦書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見申請表);
(9)須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項英語成績證明:
(a)通過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四級(四級成績達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績達到75分以上(老TOEFL達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d)PETS5級合格證;(e)GRE1200分以上(新標準310分);(f)在英語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
(10)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成果的證明材料;
(11)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碩博連讀申請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考生登錄《2022年深圳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系統》注冊后,并根據報名信息簡表報名號,按系統提示要求進行填報及上傳申請材料(電子版)。如有多個報名號的考生,以最終提交申請材料的報名號為準。申請者務必在此報考系統上進行相關操作,否則報名無效。
(二)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部、中心)在收到申請者的材料后,組織不少于3人對照報考條件進行申請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報研招辦,研招辦對審查結果進行抽查后,統一向社會公示。
(三)導師推薦
招生學院(部、中心)將申請者材料交給申請者所報考的導師,導師審核申請者材料,提供推薦意見并對同時報考本人的申請者進行排序。
本環節應尊重導師的招生自主權,導師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學科點排序推薦申請者。
(四)學科初審,確定考核名單
招生學院(部、中心)組成學科專家組根據學科所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對申請者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初步評價,進行篩選。學科點結合招生導師意向,按一定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面試)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沒有導師推薦的申請者不進入面試考核環節。擬進入面試考核階段申請者名單在招生學院(部、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具體時間以招生學院(部、中心)的操作為準)。
(五)學科考核(含專業筆試)
為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在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學科考核可采用網絡遠程方式。招生學院(部、中心)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自行確定考核形式(現場或網絡遠程)。
如招生學院(部、中心)采用網絡遠程方式,則自行確定考核復試平臺,做好應急預案,包括網絡掉線等應急情況處理,并在考核前與考生聯系,確保其具備網絡遠程復試的軟硬件環境。學科考核小組在學校集中復試考核,信息中心將保障網絡環境。
學科點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考核,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通知考生,并在招生學院(部、中心)網站公布,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1.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素質、研究潛力及專業筆試四部分,重點考核申請者科研創新能力和是否具備本一級學科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等。
2.考核過程中,每位申請者需展示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科研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推薦導師可補充介紹相關情況,但在討論打分時須回避。
3.考核過程要規范,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備查,研究生院/紀委認為必要時可派人旁聽。
4.設專業筆試考核申請者基礎知識及專業素質。筆試試卷需設A、B兩套考卷,隨機抽取一套作為考試試卷。
5.2022年1月中旬(以具體實施時間為準)前,學科點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向學校提交擬錄取名單(不超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本專業擬招人數),并上報相關材料到研招辦(申請材料、考核記錄表(含筆試試卷)及錄音錄像等)。
(六)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已通過學科考核的考生的申請資格、申請材料、導師推薦意見、學科點推薦意見等。在各招生專業的指標限額以內,審核通過者獲得擬錄取資格。按招生相關規定公示10個工作日。
五、監督機制
(一)信息公開。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據有關信息公開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部、中心)按照工作分工,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目錄、申請者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招生學院(部、中心)要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相關實施細則(含專業筆試科目名稱),及招生人數和參加考核的所有申請者的相關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二)申請者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者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的,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三)學科專家組及面試考核專家組成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對出現問題的招生學院(部、中心)和個人,將視具體情節給予削減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撤銷導師資格、通報批評等處理。
(四)研究生院與學校紀檢(監察)室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及郵箱如下:
監督電話:0755-22671162(紀委)、0755-26536177(研招辦);
E-mail:jiwei@szu.edu.cn(紀委)、szuyz@szu.edu.cn(研招辦)。
六、其他說明
1.各招生學院(部、中心)應依據本方案制定各學科相關實施細則(含專業筆試科目名稱、成果的具體形式),要求以本單位文件形式印發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2.各招生學院(部、中心)根據學科實際和報考情況,統籌確定“申請-考核制”和碩博連讀的招生錄取比例;
3.2022年每位導師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4.待正式下達2022年博士招生計劃后,將適時啟動第二輪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制”招生;
5.通過申請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再報考本專業下一輪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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