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海大學2022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招生工作通知,其中包括:考試管理、考試形式及方式、 錄取管理等相關內容。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請注意考試時間。
各有關單位:為了更好地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需求,培養某一專門領域的高層次應用型未來領軍人才,規范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拔程序,現就學校2022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把廣大考生及教師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嚴格標準、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具備成為應用型領軍人才潛質的人才,切實提高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
(三)充分、規范發揮導師作用,明確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強化管理和監督,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
(一)組織形式1.我校2022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 學校、學院選派具有研究生教育與管理經驗的教師、管理人員組成兩級巡視工作組,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監督和巡查,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有效指導和督查。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配備秘書一名。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為本單位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學院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須按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本學院材料審核專家小組、綜合考核專家小組并明確考核環節及考核標準。
(二)工作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上級部門招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審議確定各學院招生計劃,審批擬錄取名單,并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負責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監督各學院實施過程,審查各學院建議錄取名單,負責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
2.研究生院負責起草學校招生文件,對學校招生文件進行解釋,指導各學院招生實施過程,負責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負責審核學院報送的建議錄取名單,受理考生向學校提出的復議申請,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聲譽。
3.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管理本學院招生工作,做好相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制定學院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及安排。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考生開展考核,確定建議錄取名單。負責對相關教師、工作人員開展政策、紀律、考核內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訓,加強指導和監督。若考生對考核結果提出質疑,負責做好解釋工作并協調解決。
4.材料審核專家小組、綜合考核專家小組根據專業特點、生源情況、研究方向等,嚴格按照公布的辦法、程序操作,確保考核過程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三、申請條件
申請者須符合《河海大學2022 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對工程技術有著濃厚興趣,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申請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同時提交以下申請材料:1.《河海大學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一份(從博士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2.本科和碩士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單(須學校教務部門蓋章或檔案管理部門蓋章)、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3.往屆生的碩士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生的學生證復印件(目前正在國(境)外學校就讀的應屆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國(境)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和成績證明);同等學力申請者的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在國(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計劃書(從博士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模板)。
5.從事相關專業領域的研究成果和從事相關工程項目等的工程實踐成果。
6.其他可以體現本人能力與水平的相關材料等(同等學力申請者還須按照申請條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7.已獲碩士學位的申請者須提供碩士學位論文(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及論文進展情況。
8.兩封由申請專業有關領域內具有正高級職稱專家親筆簽名的推薦書(從博士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模板)。 申請材料須確保真實準確。
(二)資格審查研究生院和學院對考生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開展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準考。綜合考核前將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考生學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材料審核學院應科學規范選拔材料審核專家。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職稱的人員組成的材料審核專家組,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申請材料開展審核,主要內容包括:
1.申請者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經歷、課程成績、碩士學位論文情況(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生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及論文進展情況)等(20% );
2.申請者從事報考專業領域的相關研究和工作經歷、已經取得的科學研究成果、從事相關工程項目等的工程實踐成果(40%);
3.其他:專家推薦意見、考生自我評價、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計劃書;考生繼續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所具備的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工程實踐能力、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其他與考生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有關的因素等(40% )。 各學院應根據各自專業特點進一步細化各項指標內容。專家組根據材料審核情況給出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方能參加綜合考核。材料審核通過比例:原則上每位招生導師名下考生不超過該導師當年度招生限額的1:3。資格審查和材料審核通過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報研究生院審核,經審核通過后公布名單。
(四)綜合考核
1.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將考生和教師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綜合考核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2.綜合考核分為兩部分,滿分200 分,120 分為合格。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30 分鐘。 第一部分滿分100分,為考生抽題作答,主要考查考生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工程理論應用能力。第二部分滿分100分,為專家提問考生作答,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語水平及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工程實踐能力、對本專業領域前沿和最新動態的掌握情況、培養潛能及素質等,同時還將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誠信及綜合素質等方面。
3.綜合考核專家小組:各學院要科學規范選拔綜合考核專家。每個綜合考核專家小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綜合考核專家原則上應為本專業具有正高職稱的人員,且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有親屬參加本次考核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本次考核公平公正的,應當主動回避。同一專業組建若干綜合考核專家小組的,應兼顧各小組考核環節及考核標準間的平衡性。每個綜合考核專家小組至少設2名秘書,一名負責對整個復試過程的記錄,一名負責網絡技術保障。綜合考核專家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署名評分,在評分前召開小組會議,研究考察評價標準。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任何人不得改動。考核全程錄音并錄像。
4.同等學力申請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考試和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考試,考試方式為在線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 小時,成績滿分為100 分,60 分為合格。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錄取
(一)入學總成績入學總成績=材料審核成績×25%+綜合考核第一部分成績×25%+綜合考核第二部分成績×50% 。
(二)錄取原則
1.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各專業招生計劃內,按入學總成績及博士生導師年度招生名額提出建議錄取名單。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材料審核未通過;綜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未按時參加考核;未落實導師。
3.原則上每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導師每年招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不超過1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西部高校專項計劃”不占導師招生計劃。
4.在職人員報考前,須征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考生與定向單位或服務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本人負責。現役軍人報考須符合軍隊有關報考規定。 5.綜合考核結束后,各學院應及時將建議錄取名單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匯總審核后報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查。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與體檢
學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調查考生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022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執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開
2022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錄取工作應按照本通知嚴格執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本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良好聲譽。各學院應嚴格落實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準確規范地公開考核細則、考核名單、建議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八、時間安排(具體以學校和學院官網通知為準)
(一)2022 年5月中上旬 網上報名。
(二)2022 年5月中上旬 學院確定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批并公布。
(三)2022年5-6月 資格審查、材料審核和綜合考核。
(四)2022年6月 學校根據教育部時間安排進行審批。
九、其他
(一)本通知中所有成果材料認定截止時間為報名結束之日。
(二)學制、學費與獎助學金 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標準學制為4年,學習年限最短不少于3年,最長不超過8年。學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定按照物價部門批準或備案標準收取學費,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1.2 萬元/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2.5萬元/年。學校建立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獎助體系,實行動態管理。具體按照相應年級所對應的獎助學金管理辦法文件執行。錄取為定向的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獎助學金評定。
(三)錄取為非全日制的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不調個人檔案,不轉戶口關系,學校不安排住宿。
(四)各學院應做好考核材料歸檔工作,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對錄取考生材料保留到其畢業離校為止,對未錄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五)招生工作有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考核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核公平公正的,應回避相應招生工作。
(六)考生須簽訂《網絡遠程考核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考核過程誠實守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處理。
(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考核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透露或者傳播試題等考核內容有關情況,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如遇網絡遠程考核中出現突發情況等,學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考核。
(九)2022年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學后3 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其他事項安排請查詢研究生院和學院官網通知。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文件、《河海大學2022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執行。
(十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5-83786303(研究生院),025- 83786282(校監察處)。
十、本通知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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