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其中包括:招生方式及計劃、報考條件、考核方式等相關內容,有報考意向的考生可以來了解一下。
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校(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由校(院)主要領導任組長,研究生部及有關招生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二)各博士招生單位成立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負責。
(三)各招生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分工,選聘相應人員組成材料審核、試題命制、考務組織、試卷評閱、綜合素質考核等專項工作組。專項工作組實行崗位責任制。
二、招生方式及計劃
本次博士招生采用“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方式擇優選拔錄取,學校分批次公布2024年擬招收博士生導師名單,包含導師招生計劃、招生方式,并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安排招生。申請考生根據各招生單位要求,結合導師招生方式進行報考。
三、報考條件
請查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考核方式
可采用線上或線下結合方式考核,一般以線下考核為主。各單位要根據招生方式多元化、考核方式多樣化的特點,充分發揮材料審核、筆試、面試等各種考試方式的特點和優勢,注重能力素質和知識考核并重,全面考查,綜合評價。
五、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第一批報名時間:碩博連讀:2024年1月19日-25日17:00;申請考核:1月31日-2月25日17:00;第二批報名時間預計2024年4月,具體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報名采用學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s://yjszs.sdfmu.edu.cn)。考生登錄報名系統,選擇報考單位、專業及導師,按照系統流程提交材料。
(二)材料清單
考生在網上報名的同時,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申請材料提交至學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
1、碩博連讀
(1)博士招生碩博連讀申請表
(2)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及學信網認證報告
(3)英語水平證明
(4)專家推薦信2封(非報考導師推薦)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6)碩士階段成績單(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2、申請-考核制
(1)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申請表。代表性科研成果僅填寫以第一作者(含共)/通訊作者(含共)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專利、專著和其他成果。
(2)攻讀博士學位科研計劃書。主要闡述本人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從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創新點及預期成果等,科研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
(3)外語水平證明材料(CET6、TOEFL、IELTS等)。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創性成果,含2021年1月1日后已發表(或錄用通知)論文清單及論文,按發表順序由近及遠排序,已有科研成果、專利、專著等。
(5)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生可提供碩士學位論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階段成績單(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7)專家推薦信2封(非報考導師推薦)。推薦人填寫好并密封后交由被推薦人在復試時交(寄)至我校相關招生單位。
(8)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及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在線學籍證明)。獲得境外學歷或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9)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10)招生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存在偽造報考材料、違背學術誠信、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相關后果由考生承擔。
六、材料審核
由招生單位組織專家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各招生單位成立材料審核小組,對考生材料進行評價賦分。材料審核小組要對審核結果負責。評分記錄要交各招生單位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打分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
各招生單位根據審核情況結合導師招生計劃,確定進入考核的人員名單。(1)碩博連讀根據考生申請情況,結合擬接收博士生導師意見確定考核人選;(2)申請-考核制根據材料審核成績確定參加考核人選。材料審核成績排序原則與錄取排序原則一致,如報名時區分導師時,按照招生導師進行排序。報名時不區分導師的招生專業,則全部申請考生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參加考核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300%~500%,考核比例由招生單位確定。進入考核人員名單由各招生單位進行公示并通知考生。
七、單位考核
1、第一批考核時間:碩博連讀應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申請考核自2月27日起審核材料,3月1日前公布入圍單位考核人員名單;3月5日-8日各單位安排考核,具體時間由單位確定后公布給考生。3月8日將考生考核結果報送研究生部(電子版發送至ykyyjs9831@126.com),研究生部審核、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后公布。博士招生第二批次安排另行通知。
2、申請考核的招生單位請于2月8日前完成本單位考核方案及實施細則,并將電子版發送至ykyyjs9831@126.com,研究生部審核后網上公布。考核方案就報考條件、考核方式、考核時間、考核程序以及排名方式、調劑程序、錄取辦法等內容進行具體的規定。考核方案一經公布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考核方案中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3、考核前,各單位須對參加考核的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
4、考核內容:
碩博連讀考核采取綜合考核方式,一般采取綜合答辯方式,重點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品德、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外語應用能力、臨床能力或實踐能力等,對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形成綜合考核成績。綜合考核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申請考核制考核內容包括外國語、專業課以及綜合素質考核,每項滿分100分。外國語、專業課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筆試。原則上筆試時間不少于 45 分鐘。
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滿分100分。要求進入考核的考生準備10分鐘PPT匯報,匯報內容包括:①個人簡介、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②擬從事研究領域前沿進展;③擬開展的研究工作設想等。考核小組就考生邏輯思維、學術素養、科研水平、創新能力等方面展開提問和考察。綜合素質考核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對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綜合素質考核
(1)各招生單位須按學科、專業組建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5名以上博士生導師或相關專業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組成(其中博導不少于3名),小組成員須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教學經驗豐富。考核小組須嚴格按照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重點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各單位在考察考生專業水平的同時,須加強對考生心理健康狀況的考察。
(3)各單位要根據考核人數、考核時長,合理確定考核日程安排,做好考生組織工作。考核全程要錄音錄像,考核記錄要清晰規范。考核音像材料由考核小組組長和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共同簽字密封。考核材料,包括考生答卷、評分記錄、考核記錄、錄音錄像等材料由各單位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6、錄取成績計算方式
碩博連讀考生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即為錄取成績,考生成績按照招生導師進行排序。
申請考核錄取成績由材料審核成績、外語水平考核、專業課考核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四部分組成。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出錄取成績。錄取成績=(材料審核成績*10%+(外語水平+專業課考核)/2*30%+綜合素質考核*60%)。 綜合素質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考生成績排序原則同錄取原則。
八、試題命制要求
(一)各招生單位需提前命制考核試題。命題小組須根據考生數預留足夠的試題命制時間,命題在保密場所內進行。
(二)各招生單位須加強對命題人員的選拔和管理,組織開展對相關人員的保密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命題人員簽署保密承諾書。命題人員名單要由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備案。
(三)命題人員要結合學科專業特點、考核目的標準等,精心設計試題內容,合理確定試題題型、題量和難度,保證擇優選拔所需要的區分度。考核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四)試題表述要題意清晰明確,文字準確簡練,不得出現歧義,不得出現政治性或科學性的錯誤。試題內容一般應避免涉及學術界尚有爭議的問題。
(五)命題人員要通過試做試答等方式對試題進行認真審核,重點對試題內容的政治性、正確性、準確性、規范性和完整性等進行審核,防止出現差錯。命題組長要對試題質量全面負責。
(六)命題工作原則上應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專用計算機上完成,命題人員不得保留試題副本;命題結束后立即銷毀與試題有關的草稿紙(含電子文本)等材料;嚴禁在公用計算機或服務器上進行命題工作;不得將試題以電子郵件等方式通過互聯網傳遞。
(七)命題人員信息對外保密。命題人員不得參加任何有關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補習、輔導活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或暗示試題的內容和命題工作情況,不得接受有關考試內容方面的咨詢,不得擅自以命題人員身份參加或從事社會活動。
(八)所有試題、答卷、錄像等資料由各單位研究生招生負責部門妥善保管。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是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重點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體檢
擬錄取考生根據校內各招生單位安排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一、錄取
(一)各招生單位根據導師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考核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三)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各單位須及時關注擬錄取考生的選擇動向,若考生選擇就業或報考其他高校,可按照招生導師名下考生成績排序補錄其他考生。
十二、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堅決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招生單位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主體,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單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審慎細致地制定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單位黨組織要全程參與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各重點環節和流程的監督檢查,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有序。
(三)堅持回避原則。凡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當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研究生招生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實行復議制度。在學校相關復試信息公示期間內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復議。
(五)制訂應急預案。要根據工作程序和工作需要,仔細研判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認真做好相關預案。重大事件,要及時經研究生部向學校報告。
原文鏈接:https://yz.sdfmu.edu.cn/info/1034/23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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