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理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方式、報考條件等相關內容,有報考意向的考生可以來了解一下。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15人。
三、學習方式、學制及學費
1.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須全脫產在校學習。
2.基本學制:4年。
3.學費標準:10000元/學年。
四、招生專業、招生方式
(一)招生專業
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詳見專業目錄
大理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研究方向代碼 | 研究方向名稱 | 招生導師 | 招生計劃 | 考試科目 | 備注 |
0872-2251475 | (全日制) 藥學 | 100700 | 01 | 藥物化學 | 2 | 1010申請-考核外語水平 2020申請-考核材料評審 3030申請-考核綜合能力 | 僅限碩士以上報考,不指定參考書目,具體報考條件參見培養單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 | |
02 | 藥劑學 | 3 | ||||||
03 | 生藥學 | 3 | ||||||
04 | 藥物分析學 | 2 | ||||||
05 | 藥理學 | 5 |
注:招生導師姓名詳見原文鏈接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為“申請-考核”制。即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經考生申請、導師及學院考核、學校審定后錄取為博士研究生。具體流程及要求以《大理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及博士培養單位制定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為準。
五、報考條件
各考生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和博士培養單位制定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報考條件,方可報名,否則報名無效。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以國(境)外碩士、博士學位身份報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在讀、尚未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在學)證明和成績證明(需寫明預計獲碩士學位時間),并最遲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辦法,按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有關規定辦理。
(二)博士培養單位制定的報考條件
具體詳見博士培養單位“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附件1)。
六、報考流程
我校報考流程分為網上報名、提交報名材料2個階段,所有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無需交費),并向相關博士培養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否則報名信息無效。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25年4月20日8:00~2025年5月10日24:00。
報名網址: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bsbm/)
注:考生須準確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上傳各類材料,逾期不再補報。
(二)提交報名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程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相關博士培養單位提交報名紙質版材料,具體提交截止時間、方式、要求以各單位公布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為準。
注:采用郵寄方式的須嚴格按照時間要求(以郵戳為準)和地址寄送,并注明大理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材料及考生姓名、報名號,僅接受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或者順豐快遞。
提交材料清單:
1.所有報名考生均須提交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成功后,下載打印《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表》。
(2)下載填寫《報考大理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2),并按照培養單位的要求提交其他相應材料。
(3)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出具的《大理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附件6)。如果培養單位對專家推薦書另有要求的,須按培養單位要求提供。
(4)報名時上傳并提交《大理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附件7)。
2.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應屆碩士生
報名時上傳并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碩士生
①學歷教育取得碩士學位的往屆生,報名時上傳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報名時上傳并提交《在職人員報考大理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4)或《往屆未就業人員報考大理大學博士研究生承諾書》(附件3);
②非學歷教育取得碩士學位的往屆生,報名時上傳并提交學位網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報名時上傳并提交《在職人員報考大理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4)或《往屆未就業人員報考大理大學博士研究生承諾書》(附件3);
如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上傳并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位證書報考考生,須上傳并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辦法詳見附件5。
注: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2)相關表格可從研究生處網站下載,部分材料須在報名階段上傳報名系統,具體以系統提示為準,考生須嚴格按要求上傳或提交指定材料。
(3)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提交材料時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因部分學歷(學籍)認證報告認證時間周期長,建議考生在報名前提前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4)請考生認真閱讀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內容及博士培養單位公布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確保符合報考條件,因報考條件不符導致報名無效或不準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報個人信息(考試方式、專項計劃、報考類別、報考院系、報考專業、報考博導、報考研究方向等關鍵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并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七、考核程序
(一)資格審查
博士培養單位按照《大理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大理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和培養單位“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材料評審環節。
(二)材料評審
博士培養單位組織專家組,根據本單位“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考生,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名單,材料評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三)綜合考核
博士培養單位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業水平、外語水平、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潛質、綜合素質等。具體考核方式詳見培養單位“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
八、體檢
(一)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向培養單位提交近3個月內二甲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未達到體檢要求的,學校將按規定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二)我校體檢標準參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規定執行,我校結合招生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博士培養單位若對考生有其他體檢要求的,應在博士培養單位制定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
九、錄取
(一)博士培養單位按照“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考生總成績以及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考生誠信和政審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三)報考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按照《調檔函》要求將檔案轉入大理大學。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學校不接收檔案。報考類別以《錄取通知書》注明的為準,上報教育部后將無法變更,在讀期間無法變更。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政策以國家、云南省和大理大學相關規定為準。
(四)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五)擬錄取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學位證者,以及境外就讀考生無法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碩士《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六)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思想政治和品德、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有關錄取政策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十、違規處理
考生必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考生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在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且相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同時取消其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資格。
十一、其他
(一)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報考大理大學博士研究生須提前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忌坏┍晃倚d浫?,必須遵守全日制脫產學習的規定。如因考生虛假填報工作狀態信息造成不能報考、無法錄取或與所在單位產生糾紛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二)若教育部2025年出臺新的研究生相關政策,我校將按照規定作相應調整。
本簡章解釋權歸大理大學研究生處??忌鷳趫罂记罢J真閱讀該簡章相關內容,通過網上報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大理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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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https://yjsc.dali.edu.cn/yjsh/content.asp?id=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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