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政法大學202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報考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一、招生計劃
2026年,我校計劃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士招收研究生70名(以下簡稱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碩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中,法律和翻譯專業學位共10名,學術學位各專業共10名。港澳臺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
二、招生專業
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詳見《2026年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附件2)。
三、報考條件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香港、澳門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
5.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法律和翻譯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還應符合內地(祖國大陸)2026年招收相關專業學位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報考條件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中國政法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國政法大學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報名流程
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網上報名,選擇參加考試的報考點及初試考試方式,按照報考點要求完成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考生報名前須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提交真實報名材料。考生因報名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和錄取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4日—1月11日。
2.報名網站: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
3.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4.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5.博士研究生考生報名時,須填報學院、專業、研究方向,不填報報考導師,復試前或錄取后另行確定導師。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確認,具體事宜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入學前補交學位證書,但須提交應屆生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
五、考試
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各報考點組織,考試方式為筆試或機考,復試由我校組織。
1.初試
初試時間: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以北京時間為準。
初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請咨詢報考點或查詢報考點網站通知。
考試科目:我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各招生專業統一考“綜合能力(一)”(科目代碼Z001),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四選一的選擇題),設有中華文化、英語運用和邏輯推理三個模塊。
2.復試
復試時間:2026年5月20日前,具體時間及要求另行網上通知。
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劃定進入復試的分數要求,達到分數要求的考生應按學校要求來校參加復試考核。復試由我校組織,復試前考生須按我校要求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能力、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學術素養和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職業素養和實踐創新能力。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比例組成。
六、錄取
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未達到60分),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應屆畢業生如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我校開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符合本章程報考條件中第2條要求的相應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者提供),錄取資格無效。
錄取通知書由我校國際教育學院負責寄發。
七、基本學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一般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分為2年和3年,具體學制詳見學校2026年內地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八、學費、獎學金
以下學費標準均為人民幣。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整,按照新收費標準執行。
1.港澳臺研究生學費與內地研究生學費執行相同收費標準,其中,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0.8萬元/年,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1.0萬元/年,專業學位收費標準詳見學校2026年內地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獎學金評定相關事宜請咨詢我校國際教育學院。
九、住宿安排
學校研究生培養地點包括北京昌平校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北京海淀校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
港澳臺碩士研究生和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內,學校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學制的,學校不安排住宿;法律、翻譯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學生自行解決。其他住宿安排按照內地博士、碩士研究生住宿安排執行。
學校可根據各地辦學條件、功能定位、發展規劃和實際需要對培養地點與住宿安排等進行調整,具體培養地點和住宿安排以實際教學、住宿安排為準。
十、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畢業條件者可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信息發布等事項
1.招生信息發布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相關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不寄發書面通知。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https://yjsy.cupl.edu.cn/
2.各招生學院網站
教學機構:https://www.cupl.edu.cn/jxjg1.htm
科研機構:https://www.cupl.edu.cn/kxyj1.htm
3.其他事項
對招生錄取工作有異議的考生,可向招生學院提出異議申請。對招生學院的答復或異議處理不服的考生,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申請復議。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對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如果國家或學校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將按最新政策及規定執行,本章程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原文鏈接:https://www.gatzs.com.cn/yzbm/info/detail.action?id=1q0q19e1fjzc0bxh&t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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