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東政法大學作為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為培養更多高層次法律人才,滿足社會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2026年將繼續招收法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具體請見下文。
華東政法大學2026年法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為服務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需要,緊密貼合國家重大戰略和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培養具有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具備解決復雜法治實踐問題以及能夠開展法律前沿問題研究并提出創新性方案的具有過硬政治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強烈家國情懷、扎實法學根底、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領軍型法治人才,我校開展第二屆法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
一、學校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是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學校現有松江、長寧、普陀三個校區,占地面積68.4萬余平方米;設有25個本科專業、20個學院(部)、180余個科研機構。學校自1981年起創辦研究生教育,擁有法學、公共管理學、紀監察學等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擁有法律博士專業學位授予點,擁有法學、公共管理學、紀檢監察學、應用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區域國別學等1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含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擁有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社會工作、翻譯、新聞與傳播、會計、知識產權、稅務、國際商務、國際事務等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含博士專業學位授予點),建有法學、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動站。學校是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創新基地(培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近年先后有110人次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建有1個“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學團隊”和2個國家級教學團隊。現有研究生導師千余名。教師科研活躍,論文發表數量與質量、承擔和完成的科研項目量均保持在全國領先水平。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法學一級學科獲評A級,位列全國五強,政治學一級學科獲評B級;在2018年公布的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結果中,法律碩士專業獲評A檔。學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學為核心,公共管理學、紀檢監察學、應用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等共同發展,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共進的“一體兩翼”格局。
二、招生計劃
法律博士招生計劃擬定為60名,其中,與共建單位聯合培養30名。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最終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的計劃數并結合生源狀況動態調整。
三、招生方式
(一)采取申請-考核制
法律博士圍繞涉外法治、高水平市場經濟法治保障、超大城市社會治理的法律保障等三大領域人才進行招生培養。
考生報名時,請填寫導師組、學習方式(全日制)、報考類別(定向),不填寫報考導師,錄取后經師生互選確定博導及研究方向。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立志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不接收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3.在取得的畢業學歷中需要具備法學本科學歷或法學、法律碩士學位的其中一個,或者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含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申請時在法治實務領域工作,報名截止之日前有8年以上法治實務領域全職工作經歷、具有優秀法治實務工作業績且將來仍計劃繼續從事法律工作;或取得其他非法學專業的學位,申請時在法治實務領域工作,報名截止之日前有10年以上法治實務領域全職工作經歷、具有優秀法治實務工作業績且將來仍計劃繼續從事法律工作。
4.獲得所在法治工作部門、法律服務機構推薦,以定向就業方式就讀的在職人員。
5.持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者,應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申請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6.熟練掌握一門外語。
7.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8.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申請流程
考生登錄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報名系統https://yz.ecupl.edu.cn在線報名,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5月18日12:00。按照報名系統提示,繳納報考費250元。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可修改報名信息。如考生重復報名,僅保留距離網報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條已完成繳費的有效報名記錄,其他報名記錄認定無效。未網上繳付報考費的,網上報名信息無效。報名費一旦繳納,概不退還。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19日12:00,考生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截止至5月20日。
書面申請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17號104室“法律專業學位管理中心”收,聯系電話:021-62071808。申請人按報考條件,在5月20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指定地點,信封上寫明:“法律博士+考生姓名”。考生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報送材料或未按要求報送材料,均視為資格審查未通過。
申請材料(請按以下順序排序)包括:
1.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2.身份證以及本科、碩士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供(學籍)認證報告。
3.本科、碩士期間學習成績單(應屆生須加蓋教務或培養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碩士學位論文全文。
6.博士學位論文選題及研究計劃書,包含研究領域、研究問題(博士論文選題構想)、研究方法、參考文獻等,不少于8000字。
7.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報名完成后系統下載,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在相應位置填寫“同意報考全日制學習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意見,并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8.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在職證明。
9.從事相關工作的獲獎證書、專業研究著作、論文、工作業績證明等材料。
10.證明外語能力材料復印件。
(四)考核辦法
學校組織評審小組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查,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申請人名單。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綜合考核,復試考核時間為五月底六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綜合考核包括專業基礎(外國語、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和綜合能力(面試)兩個環節考核,以期對考生的基本學業水平(包括法治實務水平、專業理論水平、外語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核。
(五)錄取原則
1.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按復試考核成績,結合其思想政治素養、業務素質、各領域限額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最終錄取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為準。
2.法律博士的錄取類別確定后不得更改,在學習期間不得將人事檔案轉入或調出學校。
四、學習方式和學費
1.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6年。
2.學費擬為12萬元/年,共計36萬元/全程,按學年收取,以最終上級部門審核批準的結果和相關合作方案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體格檢查。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再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錄取前應簽署全日制定向培養協議,就讀期間人事關系、檔案、戶籍不轉入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原服務單位、定向單位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其就業派遣。
(四)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客觀、準確填寫報考或申請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報考、申請、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申請、錄取資格。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考試(考核)、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若考生與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報到、注冊、就讀等一系列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聯系和監督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小白樓106室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原文鏈接:https://gs.ecupl.edu.cn/2026/0415/c13333a225459/page.htm
考博英語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掃一掃,進入微信小程序,各院校歷年真題隨時隨地可刷題,助力考博英語提分。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