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學院自主確定兩門專業課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筆試或面試辦法進行,同一學科、專業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要統一。具體請見下文。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博士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提升學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途徑,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應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4號)、《北京市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監管實施細則》(京招考委〔2026〕4號)有關規定,以提高質量為核心,進一步突出拔尖創新人才選拔。現將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管理
(一)學校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博士研究生初試、復試和錄取有關重大問題。
(二)學校研究生院負責對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督導工作。
各學院成立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綜合考核(復試)專家的遴選和培訓工作,組織落實分專業的復試錄取小組、復試地點及具體流程安排,復試的工作辦法等。
各學科專業根據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錄取小組,每組不少于5人,負責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與實施,制定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原則,綜合考核的要求、成績權重分配、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以及監督和復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等,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二、外國語筆試(初試)分數要求(普通招考)
2026年4月21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博士研究生報名管理系統自行查詢外國語筆試(初試)成績,成績達到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綜合考核(復試),外國語復試基本分數線如下:
馬克思主義學院:55分;
其他學院:40分。
外國語筆試(初試)為資格考核,成績合格者即可進入綜合考核(復試),進入綜合考核(復試)的考生請關注報考學院網站博士復試相關工作通知。
三、博士綜合考核(復試)實施方案
我校2026年博士綜合考核(復試)工作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具體安排見各學院網站博士復試工作方案)。
(一)綜合考核(復試)時間安排
1.綜合考核(復試)時間擬定于4月24日至28日,各學院確定本院復試時間安排、復試工作辦法。
(二)現場資格審查
1.查驗考生身份證、準考證;
2.查驗蓋有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或檔案室公章的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
3.查驗往屆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查驗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學習注冊年限;
4.查驗提前畢業考生的學生證、學習注冊年限及由所在院校教務部門開具的提前畢業證明;
5.查驗持國外學位證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查驗報考學科的專家(教授)推薦書 2 份(模板從博士報名系統下載,專家需手寫簽名);
7.在職考生報考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研究生院網站通知中下載—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
8.查驗申請——考核制學生外國語(英語)水平證明。
考生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入學時,學校將對考生信息進行復查,對偽造或者提供不實信息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思想政治考核
通過復試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或采取“函調”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具體考核方式依據學院要求執行。
(四)綜合考核(復試)
1.學院自主確定兩門專業課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筆試或面試辦法進行,同一學科、專業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要統一。
2.專業面試,根據本學院各專業復試考生人數組成相應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參與復試評定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博導不少于5人;專業面試內容一般應按一級學科準備,要對考生統一標準、統一要求,切實考核考生的知識水平。
3.兩門專業課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及復試總成績均為百分制。
(五)綜合考核(復試)成績
綜合考核(復試)成績為專業課成績及面試成績加權得分,專業課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40%~60%的范圍內,具體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依據招生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次考慮下列因素決定排序:專業課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等。
綜合考核(復試)任何一項成績不達到該項總分的60%者不予錄取。
(六)外國語筆試(初試)
外國語筆試(初試)為資格考核,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七)提交存檔材料
所有錄取考生(包括普通招考、申請考核、碩博連讀生)均需提交如下存檔材料至相應學院。
1.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本人簽字);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信息校對表;
3.蓋有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或檔案室公章的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
4.專家(教授)推薦書(原件)2份;
5.往屆生的碩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復印件(獲得國外學位證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擬錄取的應屆畢業的碩士生須在6月10日前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證明材料(學位證畢業證或答辯決議或分學位委員會通過證明)掃描發送至各學院,以學院為單位上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四、綜合考核(復試)結果及錄取要求
(一)復試程序要規范,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填寫《研究生復試成績登記表》,寫明復試結果和意見,并簽字。《研究生復試成績登記表》由學院交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二)復試完成后各學院要立即對復試結果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及擬錄取名單要明確記載考生復試各環節得分情況。
(三)如考生對復試結果確有爭議,應當及時向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逐級復議。
(四)被錄取考生的考試答卷、復試錄音錄像、紙介質評分表等需保留至考生畢業離校為止。未被錄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關材料需保存一年。
(五)原則上,院士博導博士招生指標不得超過4名,二級教授博導博士招生指標不得超過3名,其他博導博士招生指標不得超過2名。每位全職博導最多招收1名定向博士生,兼職博導最多只可招收1名非定向博士。
超出上述限制者由相關學院協調,調整到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導師名下,不愿意調整或不能調整導師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信息公開
(一)招生名額
各學院需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群)招生名額。
(二)綜合考核(復試)名單
報考“申請-考核”制的考生復試名單由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報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報名管理系統自行查看外語筆試(初試)成績,成績合格者可參加綜合考核(復試)。
(三)復試錄取辦法公開
各學院要盡量細化本學院各學科門類的復試要求、復試方式、復試流程操作規范等各環節的具體規定。
(四)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
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參加復試所有考生(含擬錄取考生)的兩門專業課成績、專業面試成績、總成績、錄取專業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五)各學院應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電話及郵箱等。
六、申訴渠道
復試錄取期間,若對復試結果存有異議,可以以實名方式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原文鏈接:https://yz.cumtb.edu.cn/index/detail.html?id=069e8997b9337f
考博英語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掃一掃,進入微信小程序,各院校歷年真題隨時隨地可刷題,助力考博英語提分。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