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人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人員,以及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人員,可以免考法律法規科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人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人員,以及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人員,可以免考法律法規科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人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人員,以及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人員,可以免考法律法規科目。